情侶熱戀時你儂我儂,對于另一方提出的借錢請求,往往答應得很爽氣。但到分手時,還錢就沒那么爽快了。日前,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多起情侶分手引發的經濟糾紛。曾經的濃情蜜意,如今的當庭對峙,著實讓人唏噓不已。
熱戀期間太投入,女子頻頻借錢給男友
前年9月,姑娘小香與大自己6歲的阿明相戀了。戀愛期間,小香全身心投入,完全信任男友。當得知阿明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時,小香毫不猶豫地把自己所有的積蓄借給阿明,甚至還向別人借錢,來幫助男友。于是,在短短5個月的戀愛期內,小香先后通過支付寶、微信、現金、信用卡等渠道,總共借給阿明9萬多元,兩人簽下了協議書,寫明了借款事實,阿明還答應會給小香利息。但自始至終,阿明只還過小香一萬多元。
兩人分手后,阿明欠錢不還的態度,讓小香不知所措。女方于是訴諸法律。法院審查了雙方簽訂的協議書、微信聊天記錄、微信及支付寶轉賬記錄等證據,結合雙方當事人的陳述,確認了借款事實,最終判決阿明歸還欠款及相應利息。
經歷過這次坎坷后,小香并沒有引以為鑒。跟阿明分手沒幾個月,小香在網上認識了男青年阿濤,又迅速與阿濤墜入愛河。
在這段戀愛中,小香遇到了跟上一段戀情很相似的事情,男友不斷向自己借錢,小香每次都爽快地答應。一個月里,小香通過支付寶多次向阿濤轉賬近兩萬元。但男方只還了6000多元,之后就不肯還錢了。
兩人分手后,小香討債無果,便再次來到了法院。有支付寶賬單、微信聊天記錄等證據擺在面前,阿濤根本無法抵賴。最終,法院判決阿濤歸還剩余的欠款。
重組“夫妻”期間,男方多次偷偷拿走女方錢
老高和阿蘭曾經是初中同學,兩人都經歷過一段失敗的婚姻。2015年,經他人介紹,同為單身的老高和阿蘭走到了一起,確定了戀愛關系。一年后,兩人按照風俗舉辦了婚禮并同居,但并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好景不長,同居不到一年,老高和阿蘭就因為發生矛盾分居了。分居以后,老高在和阿蘭微信聊天時承認,自己曾多次偷偷拿走阿蘭放在家里的錢。兩天后,老高寫了一份保證書,表示自己“私自不打招呼拿了老婆好多次錢,今后再也不會發生。”寫保證書的當天,老高還向阿蘭出具了一份借條,寫明“老高借阿蘭10萬元”。之后,老高在微信上還了1.6萬元給阿蘭,接著就沒下文了。
法院審理后認為,老高和阿蘭雖然按照風俗舉辦了婚禮并同居生活,但是因為兩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所以雙方互不享有配偶權利,不產生財產共有的法律效力,雙方財產應各歸己有。老高多次偷拿阿蘭的錢是事實,事后老高親筆書寫借條確認借款10萬元,阿蘭也同意把這筆款項當作借款處理,雙方的借貸合意在達成以后,民間借貸合同便成立生效了。最終,法院支持了阿蘭的訴請,判決老高歸還剩余的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借錢又當擔保人,付出這么多還是分手了
小玉是個90后山東妹子,來到吳江以后,經人介紹認識了帥小伙阿鐵。兩人于2016年相識相戀,小玉對這份感情十分投入。阿鐵說自己要經營魚塘,多次向小玉提出借款。小玉見是男友開口,自然有求必應。于是,在半年多的時間里,她通過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累計借給男方60多萬元。在之后的一段時間里,男方陸陸續續歸還了20多萬元。
單純的小玉不僅把自己的積蓄借給阿鐵,甚至應男友要求,在男友與他人10萬元的借款協議上作為保證人簽了字。雖然小玉付出了那么多,但是這份感情并沒有美好的結局,兩人還是走到了分手那一步。分手后,小玉來到阿鐵的魚塘,向前男友催討剩余的借款。阿鐵表示無力償還。法院經過審理,結合一系列證據,最終支持了小玉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