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6·18”大促期間,各大平臺都使出了渾身解數。天貓打出了“承包退貨運費險”的口號,消費者購買有特定標識的商品發生退貨,可獲得運費賠付,最高不超過25元。得此福利,有人戲稱已實現“退貨財務自由”。算上包郵和7天無理由退貨的支持,網購試錯幾乎零成本,習慣先“買買買”,大不了再“退退退”的消費者越來越多,這真的是一件好事嗎?
熱衷試錯、湊單的消費者多了
日前,一名女子在淘寶店買了18件衣服旅游后,以不喜歡為由要求退貨,一時成為熱門話題,被網友批評“不厚道”“鉆空子”。事后,該女子發微博稱不該抱有僥幸心理,愿意道歉。記者了解到,穿幾天再退回去或許是小概率事件,但把網購當試衣間的消費者也不在少數。
李小姐熱衷在網上買衣服,而且常常同一款衣服買多個顏色、幾個尺碼。看圖“片吃不準哪個顏色好看,哪個尺碼最合適。”李小姐解釋稱,以前網購非常耗時間,常常刷屏刷得眼睛都花了,也拿不定主意。現在,她找到了“竅門”:選擇包郵的商家,把備選項都買回來。要是S碼合適,就把M碼退掉;要是幾個顏色都好看就全收了,若不好看,就統統退回去。現在可以手機下單讓快遞員上門收件,很方便。李小姐說,她會優先選擇贈運費險的商家,這樣試衣服就不需要成本了。如果店家不送,她還會自己購買運費險,試錯成本只要幾塊錢,甚至幾毛錢。
除了圖方便,買了再退”的還有熱衷“湊單的消費者。每逢電商大促,華女士就像迎來了一場數學大考,事前先熟讀滿減規則,將要買的商品統統加入購物車,與此同時,她還會加入幾款金額不等、可買可不買的商品。“這樣是為了方便搶購時湊單。”華女士頗有經驗地介紹,當結算提示還差幾十塊時,她就湊牙膏、毛巾等日用品,若差個一百多,她會買一件衣服。她坦言,這類湊數的衣服很可能不中意,屆時退貨就好了,其他正常購買的商品依舊能享受到折扣。
大促期間,電商平臺還會額外派發驚喜紅包,金額可達百元以上,但需要買滿千元才可以使用。對此,華女士表示“又愛又恨”;愛的是激發了她繼續購物的欲望,恨的是前一天已經把剛需買完了。怎么辦?湊唄!她說,除了拉動周圍朋友一起湊單以外,她還會取消一部分訂單重新下單。對此,電商平臺也發出聲明,不鼓勵在領取紅包后,將之前已買的活動訂單退款再重新使用驚喜紅包購買,此類退款行為可能會影響下次獲得驚喜紅包的資格。偶爾一兩單應該沒啥吧,畢竟我買了“那么多,還是商家更合算呀。”華女士依舊抱有僥幸心理,覺得“薅羊毛”沒啥大問題。
好規則可以“雙贏”,也會“雙輸”
先“買買買”再“退退退”,真的是商家、消費者雙贏嗎?蘇州大學商學院副教授楊天翔認為,在合理范圍內,這個邏輯是成立的。“大多數情況下,還是買得多,退得少,達到了促銷的目的。”楊天翔說,鼓勵消費者放心大膽的購買,沒有退貨的后顧之憂,是平臺、電商包郵、7天無理由退貨的初衷,而承包運費險覆蓋了最后一個環節——退貨運費的成本,確實有很大的誘惑力。
近年來電子商務蓬勃發展,很多電商的運營成本相當高,楊天翔說,如果把包郵的費用看作推廣費的話,和購買廣告位、請網紅發文相比便宜很多,是一種可行的促銷手段。另一方面,電商可以和快遞公司定協議價,只要發貨量夠大,成本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但凡事都有個度。楊天翔說,鉆規則中的漏洞獲得好處,在經濟學上被稱為“套利”,像“買18件衣服旅游后退貨”就是一種套利行為。如果這種個例變成了
普遍行為,就會產生很壞的影響。例如,
在大促前,電商往往會大量備貨,過高的退貨率會對他們造成巨大的壓力,長此以往對商業社會也是一種沖擊。
對于消費者來說,頻繁的退貨也可能導致購買成本上漲。記者注意到,并不是所有商品都有贈運費險的標識,此時有需要得自掏腰包。然而,不同的消費者,運費險的保費是不一樣的,有人甚至需要“花5.7元保7元運費”。官方客服也證實,保費與退貨次數確實有關。運費險會依據賣家、買家、商品以及訂單不同的風險屬性,通過大數據計算該筆訂單交易的風險率,并按照不同的風險率收取不同的保費。購物車內的數量也會影響單筆投保保費。
一旦電商平臺不再贈送運費險,李小姐、華女士這樣熱衷退貨的消費者,就可能要比別人付出更高的試錯成本,即使自購運費險,也可能淪為雞肋。
網購退換貨引發的投訴依舊不少
另一方面,因網購退換貨引發的投訴依舊不少。記者從蘇州消保委了解到,網購投訴最突出的是商品質量問題,商家不執行7天無理由退貨緊隨其后。蘇州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吳湘注意到,“買18件衣服旅游后退貨”事件發生后,商家以“消費者已經穿過了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7天無理由退貨,繼而引發消費投訴的比例增加了。
吳湘舉例稱,有消費者投訴稱,衣服的吊牌都還在,只是在家試穿了一下,商家就稱“衣服有褶皺不能再銷售”,拒絕退貨。還有消費者購買了運動器械,試用了一會兒覺得不合適,商家也不肯退貨。吳湘表示,《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明確規定,網絡購物實行7天無理由退貨。鉆空子的行為不太道德,但畢竟是少數,經營者不應該“一棍子打死”,覺得消費者都是惡意試穿,甚至借此不肯退貨。
另一方面,從投訴統計來看,幾家大規模的電商平臺即使出現退換貨糾紛,和解率較高,而“微商”屬于無實體店、無營業執照、無信用擔保、無第三方交易平臺的小店,進入門檻低,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統,出現糾紛,直接刪除好友或更換賬號逃避法律責任,消費者找不到商家、維權困難。吳湘建議,消費者還是要盡量選擇信譽好、規模大的電商平臺進行選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