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被法院查封拍賣的土地,竟悄然蓋起了廠房,并且在法院多次釋法之后,有關公司仍“不知悔改”。最終,飛翔紡織公司和森海建筑公司因阻礙執行,被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分別處以罰款80萬元和30萬元。

2014年12月,某針紡織公司向銀行借款300萬元,由另一紡織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并以該公司名下位于大豐市小海鎮某處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銀行依約放款后,某針紡織公司從未償還過本息,銀行遂將該公司及擔保人公司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某針紡織公司償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等共計308萬余元,某紡織公司承擔連帶責任,法院予以支持。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蘇州工業園區法院依法裁定拍賣擔保人某紡織公司抵押的土地。上拍前,執行法官前往大豐市實地勘察,查明抵押土地仍是一塊荒地。嗣后,法院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公開拍賣該宗土地,但經過一拍、二拍均因無人購買而流拍,隨后進入變賣程序。這時,法院接到了案外人舉報,該宗土地有建筑公司正在施工。
查封土地擅自建廠房 法院責令停工遭漠視
得知這一情況后,執行法官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根據現場張貼的工程公告顯示,建設單位為飛翔紡織公司,施工單位為森海建筑公司,工程樁基已經完成,地面工程也已初具規模。經查當地住建部門,在建工程均未辦理建設規劃和施工許可手續。于是,蘇州工業園區法院依法向飛翔紡織公司、森海建筑公司送達執行告知書,責令二單位立即停止施工并要求公司法定代表人到庭接受調查。

然而,飛翔紡織公司認為,一旦工程停止,復工肯定遙遙無期,公司也無法在當年投入生產,將會造成很大損失,因此拒絕停工。森海建筑公司也以延期交付要承擔違約責任為由,也拒絕停工。森海建筑公司甚至回函法院,稱法院“虛構”、“捏造”了其在涉案土地上施工的事實。因二公司拒不停工、拒不到庭接受調查,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現場張貼了強制遷讓公告,責令二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并在十日內騰空遷出涉案土地。面對嚴厲的執行公告,二公司卻仍然我行我素,繼續施工。
法院開出110萬元罰單 陽奉陰違仍繼續施工
飛翔紡織公司和森海建筑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在法院已查封土地上營造建筑,直接導致法院的拍賣、變賣程序中止,執行進程嚴重受阻,案件長期無法執行到位,構成了以暴力、威脅或其他方法阻礙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財產,情節嚴重。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蘇州工業園區法院于去年5月19日對飛翔紡織公司處以罰款80萬元,對森海建筑公司處以罰款30萬元。
收到罰款通知書后,二公司不服罰款決定,分別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又轉變了原先不服的態度,分別向蘇州工業園區法院提交書面檢查承認錯誤,并請求從輕處罰。其中,飛翔紡織不僅檢討了自身違法行為,還主動表示積極配合法院拍賣涉案土地,同時愿意報名參加競拍。
2018年6月15日,蘇州市中院審查認為飛翔紡織公司、森海建筑公司在收到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執行告知書、停工公告仍然繼續施工,造成了妨礙執行的后果,蘇州工業園區法院罰款決定并無不當,駁回了復議申請,維持原決定??缮暾垙妥h和主動認錯僅僅是二公司的“拖延戰術”而已,抱著“錯可以認、罰款不能繳、工期不能停”的態度,在此期間被查封的土地并未停工,反而加緊施工。2018年10月12日,申請人向法院反映地上建筑物已經實際投入使用。

地上建筑被一并評估 高價競拍為違法買單
當執行法官再次前往大豐現場勘查時,發現原本的空地上已經赫然出現了三幢廠房,并且已經大規模投入生產。蘇州工業園區法院遂公告責令二公司限期拆除并將土地恢復原狀,逾期不拆除的,將一并拍賣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并將變價款全部用于清償本案債務。2018年10月29日,迫于法律威懾,二公司全額繳納了罰款。
2019年1月8日,蘇州工業園區法院將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一并評估,重新啟動對該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拍賣程序。日前,飛翔紡織公司以490萬元的價格實際競得。對飛翔紡織公司來說,其阻礙拍賣的行為,不僅領罰80萬元的高額罰款,還以近4倍于荒地變賣價格(132萬元)的成交價取得涉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任何人都不得因其不法行為獲利,飛翔紡織公司付出的高額代價是對其漠視法律、阻礙執行的懲罰。
法官提醒:
司法權威不容褻瀆。法院依法查封土地使用權后,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現狀,更不得未經許可在已查封土地上擅自營造建筑物。本案中,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未經許可,未履行建設規劃和施工許可審批手續,在法院已查封土地上擅自建筑廠房,對于法院的停工、騰讓要求置之不理,仍然繼續施工,阻礙執行。法院依法對此行為作出罰款決定,體現了人民法院嚴厲打擊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行為和捍衛司法尊嚴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