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張家港市交巡警大隊錦豐中隊民警接到城管隊員報警,在錦中路與金鹿路有人無證駕駛汽車。民警立刻趕赴現場,發現酒氣熏熏的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張某正在和城管隊員理論。可現場連汽車影子都沒見到,哪里來的無證駕駛?

原來,城管隊員在錦豐鎮街道巡邏至錦中路金鹿路口時,發現路口西側的非機動車道內并排停著兩輛載貨用電動三輪車,嚴重影響車輛、行人通行,一看兩名駕駛人都是老面孔,總是不聽勸在路口違停候客,便將執法車停在電動車前方,下車對這兩名電動三輪車駕駛人進行教育,并準備扣車作進一步處理。
此時,情緒激動的一名駕駛人張某,趁城管隊員不注意,直接坐上城管執法車駕駛室。張某不聽眾人勸阻,胡亂摸索了一番,開車徑直往前行駛了50米,隨后把車停在路邊,竟若無其事又走了回來,還理直氣壯和城管隊員繼續爭論。

民警隨即對張某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53mg/100ml,經當場查詢,張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當民警問起開車緣由,張某稱不想被扣車,于是將執法車挪開,方便自己把電動三輪車開走。目前,張某因無證、飲酒駕駛汽車,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