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認監委《關于發布電動自行車產品由許可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安排的公告》的要求,2019年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產品未獲得CCC認證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近日,姑蘇區滄浪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市場監管部門利用一周時間,對轄區電動自行車銷售、維修店進行檢查,本次檢查主要針對商家的主體資格(營業執照、經營范圍)、進貨來源(索票索證)、商品執行標準、是否經過3C認證、商品的標識標志(有無廠名廠址)、是否存在非法改裝、是否存在虛假宣傳,以及電動自行車配件等幾個方面進行檢查。整體檢查情況良好。
檢查人員向銷售者、顧客和周邊居民發放了新標準的宣傳材料,告知銷售者嚴格按照新標準和3C認證進行進貨,保留進貨憑證。同時,執法人員告知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時,一定要去正規的店家購買。
今后,檢查人員將對電動車銷售店,特別是小型店鋪,進行持續關注、檢查,規范商戶經營行為。如發現有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的情況,即刻立案查處。(蘇報融媒記者 嚴松 通訊員 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