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高新區公安分局接110指令:高景山北側馬澗社區方向樹木及草坪發生火災。經查,火災系該名男子李某在墳地燒紙明火引發。具體實施行為的男子李某已依法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4月5日14時,高景山發生火災,蘇州高新區公安分局迅速調集楓橋派出所警力趕赴現場處置。高新區消防應急救援大隊、屬地應急部門也迅速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在消防人員的奮力撲救下,當天14時40分許,明火被撲滅,火災未造成人員傷亡。
在火災現場,警方發現有1名男子和1名女子正在燒錫箔。通過現場詢問,這起火災正是由于他們燃燒錫箔引起。警方迅速將該名男子李某和該名女子方某控制,帶回所內審查。
原來,兩人系親戚,為了祭拜祖先,李某和方某帶著打火機、蠟燭、錫箔紙等來到了山上,點燃錫箔準備祭祖,引起了周圍草地著火,火勢逐漸不受控制,直至消防人員趕到現場才將火撲滅。
李某的行為構成過失引起火災,蘇州高新區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二項“過失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之規定,依法對具體實施行為的男子李某處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在山林野外燃燒錫箔等易燃物品,極易引起火災,造成嚴重后果。廣大市民請文明祭掃,切勿燃燒錫箔、紙錢,為森林防火獻一份力,為文明城市、美好環境盡一份心。(蘇報融媒記者 周建越 劉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