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沒有為手機鎖屏的習慣,又在手機相冊里存儲有身份證、駕駛證等證件照片信息,一旦手機丟失,手機上的支付寶就有可能成為不法分子隨意支配的“錢包”。日前,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就依法審結了這樣一起盜竊案。
去年9月,林某在某一站式汽車服務中心撿到一部手機。手機沒有鎖屏,我“打開微信和支付寶,發現里面有不少錢。”林某對法官說,翻看手機時,從手機相冊里發現機主李某本人的駕駛證照片。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林某通過點擊支付寶里的“忘記密碼”,再利用駕駛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在很短的時間內重置了機主的支付寶和微信的支付密碼,把手機支付寶捆綁的銀行卡里的3800元全部轉走。之后,他又從手機內轉出1000元。此時,機主的微信里突然發來一條“找手機”的信息。一開始,林某提出給500元就可以把手機還給機主,對方也同意了。可轉念一想,自己已經從這部手機里盜用了將近5000元,手機怎么能還回去。林某把機主手機微信里的1600元余額全部轉入自己的微信里后,便把手機丟在附近的垃圾桶里。
庭審中,林某自愿認罪,已賠償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并取得對方的諒解。最終,虎丘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林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