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對司機朋友們來說,是一句已經被叨念出老繭的話。但即使說了N+1遍,還總是有人不聽話,任性而行,如此膽大的后果是什么?看看下面這個案例就知道了!

3月24日凌晨1點40分左右,常熟交警在新顏路陶山路口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發現駕駛人羅某涉嫌危險駕駛,執勤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88mg/100ml,隨后經抽血鑒定檢驗,結果為139.7mg/100ml,達到危險駕駛的標準。

經查,3月23日晚上羅某與朋友聚餐,期間喝了二三兩自制米酒,隨后與朋友一起打車去KTV唱歌,又喝了五六罐啤酒,到24日凌晨1點多聚會結束。此時羅某朋友再三叮囑不要酒后駕車,而羅某也信誓旦旦保證自己絕對不會酒駕,讓朋友放心回家。豈料,心存僥幸的羅某,轉頭就忘記了誓言,回到自己停車的地方后,竟然自己駕駛轎車回家。行駛至新顏路與陶山路路口時,酒勁上來的陶某一時失控撞上了護欄,又殃及了對向車道內正在停車等候通行的奔馳車。

這一撞,不僅奔馳車駕駛人被驚魂,羅某自己也懵了,剛剛到手的駕駛證又要被收走。原來,駕駛人羅某五年前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被依法處了兩個月拘役,駕駛證也因此吊銷。好不容易熬滿五年,重新考取了機動車駕駛證,揣在手里才一個多星期,還沒"焐熱",結果這下又將被收走!
人們都說"吃一塹長一智",可是總有些人存在僥幸心理,高估自己的運氣,結果到頭來更是害人害己!等待羅某的將是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