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余楊)為確保住建領域農民工工資按時支付,做好建設工程年終結算工作,昨天,市住建局發出通知,明年1月25日前,不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惡意拖欠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將被市住建局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住建領域,主要涉及建設、施工、造價咨詢企業三方。市住建部門要求,在工程結算中這三方要密切配合,保證農民工工資按時支付、促進建筑市場和諧。各造價咨詢企業要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審核程序,注重咨詢質量,切實落實質量控制制度,真正維護好發承包雙方的合法利益。
受委托進行竣工結算審核的造價咨詢企業,需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中關于結算審核期限的規定。今年11月20日前,收到完整結算資料的造價咨詢企業,應在明年1月20日前完成審核;11月20日之后收到結算資料、春節前難以完成結算審核的項目,造價咨詢企業應針對性地出具階段性成果報告,為年終結算提供有效依據,保證農民工工資按時支付。
在蘇承接業務的市外造價咨詢企業,需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結算審核工作并按規定備案。否則,將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通過行業監管措施向社會通報。
市住建局提醒各建設單位,需嚴格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在結算審核完成后,相關款項需盡可能在明年1月25日前足額支付到位;如果不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惡意拖欠工程款,從而引發農民工工資被拖欠造成群訪事件的,將作為建設單位不良信用予以記錄,并依法采取相應措施予以懲戒。
另外,因造價咨詢企業或其從業人員原因,造成咨詢質量問題或時間拖延,情節嚴重的將被市住建局通報批評,并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