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7日)上午,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對葛某等三名被告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進行當庭宣判。姑蘇區部分代表委員、社區群眾等數十人旁聽了庭審。宣判之后,姑蘇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該院打擊拒執犯罪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以來,姑蘇法院始終堅持“嚴”字當頭,將嚴厲打擊拒執犯罪作為一項重要工作進行部署。改變過去偶爾為之的打擊狀態,要求對拒執行為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形成常態化的打擊態勢。并與公安、檢察機關暢通溝通渠道,形成打擊合力,共同確立了以下基本工作模式:姑蘇法院執行局負責初步查證,在客觀查證確有困難的情況下,公安機關協助查證,法院刑事審判庭在取證方向提供必要的指導;對于逃往外地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負責追逃;犯罪嫌疑人歸案后,公安機關在法院初步查證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查證、核證工作,并及時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檢察機關及時對涉嫌犯罪的證據材料進行審查,認為構成起訴條件的,及時移送起訴;刑事審判庭及時開庭審理。

通過一系列外接內聯、整合資源工作,姑蘇法院對涉嫌違法犯罪拒執行為的依法打擊力度、打擊效率、打擊效果明顯提升。繼2017年成功審理了全市首例拒執自訴案件后,2018年,又依法高效處理了5件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案件,4件案件已經審理結案,其中2件案件共計200余萬元的執行標的,在被執行人被抓獲后已經全部到位;1件案件被轉移、隱匿的財產被追回,已由執行局依法拍賣;1件自訴案件被執行人到案后支付120萬,自訴人(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刑事自訴。另有1件案件涉嫌犯罪的被執行人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通過公安機關網上追逃,在近期被抓獲歸案,檢察機關已批準逮捕,即將進入審判程序。(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 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