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天冷了人要戴手套,昆山一名貨車司機居然給車牌也“戴手套”,用來躲避電子警察抓拍,結果被交警依法處以罰款200元并一次性記12分的嚴厲處罰。
日前,昆山交警周市中隊民警在巡邏時,發現轄區鑫茂路上違法停放著一輛貨車。該車的后車牌上“戴”著一只手套,把車牌上的最后一位字符遮了個嚴嚴實實。
通過系統查詢,民警輾轉找到了貨車司機李某。李某在民警面前的表現堪稱“戲精”。他先說貨車是自己前天晚上停在路邊的,是誰把手套遮擋住車牌,自己完全“不知情”。但當民警在該車駕駛室里找到一只一模一樣的手套后,李某立即改口說是車內乘客干的,自己對此“毫不知情”。
民警調取路面監控后發現,前天晚上,李某把車停在事發地點,然后下車把手套套在車牌上。在鐵證面前,李某只好承認是他干的。由于擔心違停被抓拍,他自作聰明地用手套把車牌上的最后一個字符給遮擋掉,結果被交警部門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