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熟市梅李鎮梅南路梅古線路口發生一起二輪電瓶車被混凝土攪拌車碾壓的交通事故,路口監控完整的記錄了這一驚險一幕。
事發當時,二輪電瓶車和混凝土攪拌車由北向南沿梅南路行駛到梅古線路口時,混凝土攪拌車右轉進入梅古線,但是未發現在其右側有一輛直行的二輪電瓶車,結果將電瓶車碾壓而過。慶幸的是,電瓶車駕駛人身手矯健,在被攪拌車碾壓前“抽身而出”,不然后果不堪設想。
常熟交警到達事故現場后通過仔細勘察,并調取查看監控錄像回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項“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沒有方向指示信號燈時,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認定混凝土攪拌車駕駛人負該起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警提示:混凝土攪拌車、重型自卸貨車等大型車輛在轉彎時,由于“內輪差”的關系,視野存在盲區,不能及時發現車輛周邊的事物,如果距離太近,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為了您的生命安全,交警要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無論您是步行還是駕車,在遇到此類大型車輛,務必遠離,切勿靠近!(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 通訊員 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