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臺風“山竹”來襲,超大風力的同時導致大范圍降水,比較嚴重的常熟市創紀錄的下了二百多毫米的暴雨,造成了不小的災害。
近日,常熟有好幾位業主告訴看蘇州記者,臺風來襲時自己的車在車庫被泡了,造成不小的經濟損失,他們認為物業有一定的責任。

暴雨那天,在常熟市的明暉園小區,樓下的半地下車庫被淹了五十厘米的水,輛車都泡壞了,業主只能聯系4S店,用人力把車推出來,其中比較貴的車,光維修費用就要兩萬多。另外,很多業主為此還要另外找車用,耗費了不少精力和金錢。
而在另一個小區明日星洲,情況更加嚴重,有的地下車庫積水深達八十厘米,有價值上百萬的豪車,當場就報廢了。


很多業主認為,物業沒有及時通知業主,應當擔負責任,而且同一個小區內,有的車庫被水淹,有的車庫卻沒被淹,這明顯是水泵維保程度不同導致的。
據悉,這兩個小區的物業都是由當地的人居資產物業管理公司負責,所以很多業主都覺得,物業公司應該賠償他們一部分損失。
不過物業公司表示,自己已經盡力,當時雨太大,水位上漲太快,所以力所難及,自己對業主的損失并沒有什么責任。

律師則表示,這就要看物業從開發商那里繼承的排水設施是否正常發揮作用,如果物業全力啟動了排水設施,業主就不應過于苛責;但是如果因為維保不利,排水設施沒有全力啟動的話,物業就要承擔相應負責了。另外,關于物業是否及時通知,也需要取證才能索賠。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業主已經從保險公司得到賠償,則不能用同樣的賠償項目,再去問物業公司要賠償,這種損失是不能兩頭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