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日報網(wǎng)訊 (記者 林墨涵)河北省吳橋縣桑園鎮(zhèn)大第九村村民劉娜向記者反映,吳橋縣政府在沒有談妥征地補償標準,沒有簽訂合同、更沒有經(jīng)過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派挖土機強行挖掉其家庭承包田。其60歲的父親劉連泉前去阻攔,施工人員開挖土機撞向他,他將挖土機的玻璃砸碎,派出所出警把劉連泉抓走,后以毀壞財物罪予以刑事拘留。劉娜為父親多方奔走期間,得知其父親在看守所被打,只好回到吳橋縣解決父親問題。在檢察院,按要求,劉娜簽了不上訪保證書后父親被取保出來看病。
劉娜說:“2018年2月14日,也就是大年二十九半夜,我父親發(fā)現(xiàn)四五臺挖掘機正在我家的自留地上施工,便上前阻止,施工人員開挖掘機撞向我父親,他很氣憤,砸壞挖掘機的幾塊玻璃,施工人員報了警。桑園鎮(zhèn)派出所所長曾亮帶著民警趕到,把我父親推進警車,并一直關到第二天中午。我聽說以后趕到了派出所,曾亮對我說:征地的事我們不管,但誰阻止施工我們就辦誰。’見到這種情況,我只好和父親先回家過年,3月2日(正月十五)下午,派出所來人直接把我父親帶走,(劉連泉低壓90高壓195)關進了吳橋縣看守所。”
3月4日晚7點半,劉娜說:“我接到鄰村村民宋世辰電話,說十幾個人在我家地里施工,等我到我家地里,我阻止他們施工,施工方報了警,等派出所民警到了,詢問,我說我們的地沒有簽字,不允許在我家地里施工,派出所民警跟對方說,等你們跟領導協(xié)商好了再施工,然后就走了,派出所民警走后,其中有個頭說,你們走我們就干,你們不走我們就不干,我們問他,誰讓你們干的,他說,縣長讓我們干的,再后來,等到10點多的時候,前后來了幾十個人,除了十幾個施工人員,其它都是社會人員,這時候我再報警,打了很多個110報警電話,第一個電話通了以后,110說,你們在那等著吧,一會兒就出警了,可我們等了一個多小時,都不見民警來,我再撥通110電話的時候,里面接電話的人就告訴我,別再打電話了,這事我們管不了,我說你們不管誰來管,沒等我說完,對方就把電話掛了,再打就沒人接了”。
3月5日劉連泉家的耕地已被圍墻圈了起來,成為工地。
3月17日劉娜接到派出所電話,通知家屬去領正式批捕通知書,派出所把劉娜其父親買的高血壓藥,胰島素和本人身份證原件交給劉娜,劉娜發(fā)現(xiàn)當時拿回來的藥沒有拆封。
劉娜多次去縣政府信訪局信訪,縣委韓書記在2018年3月17日接見她,答應3月19日給回復,但一直沒有等到任何消息。在其父親被拘留,土地被強征,信訪無結果的情況下,劉娜到北京信訪。3月19日下午到國家信訪局,第二天早晨其剛從住處出門,便被吳橋縣桑園鎮(zhèn)人大主任張洪興、大第九村書記薛建強等十幾個人堵住,人大主任張洪興說:“只要你回去就立即釋放你的父親,不追究法律責任。”劉娜表示,為了讓自己的父親得到自由,當天就和人大主任張洪興等人一起回了吳橋縣。其父直到23日才被取保候審釋放出來。
劉娜說:“讓人沒想到的是,我見到的父親已不是進看守所前的父親了,健康狀況讓我擔憂,于是我立即將父親送到吳橋博愛醫(yī)院,醫(yī)生檢查后說我父親新老病復發(fā),高血壓,建議住院治療。25日我?guī)Ц赣H到德州市人民醫(yī)院,檢查結果是左耳耳膜穿孔,左耳聽力明顯下降,建議去大醫(yī)院治療。28日到天津解放軍254醫(yī)院住院,做了手術,現(xiàn)在整個人處于半癱瘓狀態(tài),左側肢體沒有知覺,躺在醫(yī)院病床上生活不能自理。”
因懷疑其父親劉連泉在看守所遭到了人身傷害,劉娜向公安機關提出要查看看守所關押劉連泉期間的監(jiān)控錄像以查還原事件真相,但被公安機關告知監(jiān)控錄像壞了!
對于劉娜反映的情況,記者于2018年5月31日趕赴河北省吳橋縣核實采訪。在到達吳橋縣前記者與吳橋縣委宣傳部進行了溝通,吳橋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歡迎記者采訪,并表示已經(jīng)協(xié)調(diào)了與此事相關的吳橋縣國土部門、桑園鎮(zhèn)政府、大第九村委等領導,可以接受記者采訪。
大第九村書記薛建強向記者表示:“劉連泉在村里是個老實人,從沒看見他和別人打官司、告過狀。劉連泉第一次進派出所是我寫的保證書,給保出來的。派出所說劉連泉砸壞東西了。在這次征地中村里被征了大約300畝土地,在征地中劉連泉及其女兒劉娜從沒有和我談過征地補償他們想要多少錢,只是聽別人說過他要十萬。”
記者問:“村里有沒有機動地?”
薛建強說:“村里沒有任何機動地。”
記者問:“既然沒有機動地,那么安置方案里提出的土地置換是怎么回事呢?”
薛建強說:“如果有愿意種地的村民,我們可以給有地的村民換地給想種地的村民,或者買下來給被征地的村民。”
記者:“村里或鎮(zhèn)里有沒有和村民簽土地補償協(xié)議或征地協(xié)議?”
薛建強說:“征地協(xié)議沒有。”
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吳橋縣這次征地無論是縣政府、桑園鎮(zhèn)政府以及村里都沒有和任何村民簽署任何協(xié)議,只是讓被征地村民在一個領款表格上簽字。一畝地6萬元補償款,村民領到手的是48000元每畝,青苗補償費每畝8000元。而所有被征地的村民都會被扣除土地補償款20%,大第九村書記薛建強表示,不知道這被扣除的20%是干什么用的,這20%的款項沒在村里,有可能在縣里或鎮(zhèn)里。村民后來向記者反映,據(jù)說所扣的這百分之二十的征地補償款是用來交被征地村民的失地農(nóng)民保險的,這些失地村民是不是在拿自己的補償款來給自己交失地農(nóng)民保險,待有關部門給予證實。
原村主任李剛(現(xiàn)已辭職)說:“年前他(劉連泉)找過我,他當時說過想要8萬,也說過想要10萬,就找過我一次。書記也找過劉連泉,我弟弟沒找過他們,鎮(zhèn)里找他多次,不知道找的是劉連泉還是大娜(劉娜)。在和鎮(zhèn)里談的過程中,沒聽說他們要多少錢,他們只說要回去商量商量。也不知道施工單位有沒有施工手續(xù),工地我不知道現(xiàn)在有沒有施工。我知道他(劉連泉)去阻止施工去了,按理說應該是在自己地里阻止施工”
記者在施工場地外圍看到被征地塊上正熱火朝天的施工,房子已經(jīng)蓋起很高了,大第九村就在工地不遠處,而生活工作在村里的村主任李剛卻不知道有沒有施工。
對于村民投訴大第九村主任李剛曾“進去過”,之后還能入黨,并當了村主任。李剛表示確實“進去過”半年多,那是被景縣公安局冤枉的,當時我不愿意走,后來公安局說好話我才走,還請你們幫我呼吁一下。
桑園鎮(zhèn)政府人大主任張洪興說:“征地的時候我沒和劉連泉談過,是和二女兒談的,當時談的時間很長,我們有錄音、錄像。談的時候他提出過地價問題,土地局如何征收土地?當時我給她說了,我做不出明確的回答,你可以去縣土地局問,公告上是6萬一畝,到老百姓手里是48000元一畝,12000元留給集體了,這個百分之二十我解釋不了,你們可以去問土地局,讓土地局去解釋,我們執(zhí)行的是土地局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按我的理解是土地三權分離,土地局征收土地應該對村委會,土地局給我們的文件該張貼的張貼了。”記者說:“能否給提供一份相關的資料?”桑園鎮(zhèn)政府人大主任張洪興表示:“可以,我給你們提供全套相關資料。”
談到接訪,張洪興向記者表示,接訪的時候我沒有做任何承諾,大多數(shù)談的是感情,我和劉娜說這不是解決問題的地方,所有問題回去解決”。
記者問:“有沒有人提過回去之后可以放你爸爸出來取保?或她有沒有提過回去了把她老爹放出來?”
桑園鎮(zhèn)政府人大主任張洪興說:“這個事情我記不清了,最起碼不會答應。”
記者采訪劉娜時,劉娜說:“當時桑園鎮(zhèn)政府人大主任張洪興提出只要我回去,可以取保我爸,所以我就跟他們回來了,桑園鎮(zhèn)政府領導在這件事情上還是守信用的,回來后也確實順利把我爸取保了。”
對于劉娜和鎮(zhèn)政府誰談到錢的問題,張洪興說:“至少我沒法回答這個問題。”
在對鎮(zhèn)政府指派的了解本次征地情況的桑園鎮(zhèn)政府人大主任張洪興的采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其也難以說清被扣除的征地補償款的百分之二十到底是做什么用的,而大第九村委會的領導含糊不清,對于記者提出的相關征地手續(xù)問題,張洪興主席表示有相關文件,自己不是那么清楚,作為兩級征地的主體,鎮(zhèn)和村是怎么征到這些土地呢?
大第九村村民說:“在征地前從來沒有開過村民代表會,更沒有征求村民的意見,我們從沒看過這次征地的相關手續(xù)及相關部門的征地文件,就是讓我們在一個領款表格上簽字。他們(桑園鎮(zhèn)政府和大第九村委會)所說的如果想種地的可以置換蠻子墳的土地純屬胡說,我們村在蠻子墳根本就沒有機動地,怎么置換?”
采訪中,村民表示,這次征地每畝6萬元還沒有村里個人開發(fā)小產(chǎn)權房的價格高,人家小產(chǎn)權房征地還每畝8萬呢!而政府征地做商業(yè)開發(fā)的才給我們6萬每畝,并且還被扣20%。
大第九村書記薛建強也曾向記者表示,劉連泉身體不好,當時去阻工要說砸破玻璃有可能,但說砸到挖掘機活塞桿這不可能,對此我也懷疑。薛建強說:“在派出所見到劉連泉時,劉連泉自己也認為沒有多大事,只是說砸了幾塊玻璃,沒有提到砸了挖掘機活塞桿。”
村民還向記者反映了大第九村主任李剛的弟弟把持了村里的幾乎所有大小工程,如果有工程被其他人干了,李剛的弟弟會對施工的人員千方百計的阻撓,甚至暴力解決,讓即使是拿到工程的人也不敢干、干不了。其除了攬下村里的各種工程外,近幾年,李剛的弟弟還大量購買村里土地建設小產(chǎn)權房,賣給村里和外村人員,大量斂財,老百姓在村里建房建不了,但李剛之弟卻能大肆建房。本來有的占老百姓的地建房承諾不要錢,房子建好后李剛之弟卻以賠了為由,又每戶要了幾萬元,不然不給鑰匙。為了斂財,李剛之弟李勝是想方設法克扣百姓錢財記者采訪時發(fā)現(xiàn)村里的所謂“新民居”還在熱火朝天的施工。
采訪桑園鎮(zhèn)政府人大主席張洪興時,張主席堅定的表示當時鎮(zhèn)政府和劉連泉的家人商談占地補償時劉連泉家人要了高價,當時有錄音、錄像,可以連同征地的全套手續(xù)一起提供給記者,但直到記者發(fā)稿時,張洪興主席也沒有提供相關證據(jù)。
在宣傳部門領導協(xié)調(diào)下,記者發(fā)稿前再次去吳橋縣國土資源局落實相關情況時,吳橋縣國土資源局一位姓孫的工作人員受單位指派,接受采訪,孫姓工作人員表示:“我也沒去過征地現(xiàn)場,據(jù)我了解的情況,他(劉連泉)家的地是在第四批征地范圍。”對于劉連泉的名字為什么沒有出現(xiàn)在征地名單,孫姓工作人員表示:“可能是漏簽了。”她還表示吳橋縣國土資源局提供的材料中,征地總面積和名單總面積相符。在該土地調(diào)查確認表第二項土地使用權情況里,大第九村一共50個土地使用權人,土地合計為15.0915公頃,正好是吳橋縣政府在大第九村第四批征收土地的總額,如果劉連泉家的地如孫姓工作人員所說在此次征地范圍,那么吳橋縣政府是否存在明顯的征報不符的情況?吳橋縣政府是否違反《基本農(nóng)田保護條例》,存在超過批準數(shù)量非法占用基本農(nóng)田呢?
記者從土地局拿到的吳橋縣土地調(diào)查確認表顯示,2017年度第四批次,建設用地,依照法律規(guī)定,擬征收桑園鎮(zhèn)大第九村位于該村北側、京杭運河東側(一號地、二號地)的土地,經(jīng)吳橋縣國土資源局組織勘測定界,與桑園鎮(zhèn)大第九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農(nóng)戶共同調(diào)查土地權屬、清點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現(xiàn)將有關情況確認如下:一、土地情況:耕地13.5529公頃、林地0.2326公頃、建設用地0.2324公頃、未利用地0.3458公頃、合計15.0915公頃。在該土地調(diào)查確認表第二項土地使用權情況里記者發(fā)現(xiàn),大第九村一共50個土地使用權人,土地合計為15.0915公頃,該土地調(diào)查確認表卻沒有劉連泉的名字,也沒有他的5畝多土地,既然沒有列入到征收名冊,劉連泉家的5畝多地為什么卻被吳橋縣政府給征呢?
據(jù)北京世銀律師事務所霍春彪律師陳述,2018年8月6日他去國土資源局向耕保部門及分管領導了解咨詢,與劉連泉家承包田有關的征地只有吳橋2017年第四批次征地,但經(jīng)查詢該批次征地檔案,批前土地使用權調(diào)查確認登記表中未有劉連泉家承包田,存在征報不符情況。
當事人的律師收到2018年8月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冀政復不(2018)225號’載明:“本機關認為,省政府批準征收土地行為與申請人所反應的當?shù)卣畬嵤┱鞯匦袨?,屬于不同的法律行為。申請人的承包地不在冀政轉征函(2017)517號批復批準征收范圍內(nèi),與該征地批復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劉連泉家的土地不在省政府批復批準征收范圍內(nèi),那么他家的承包地到底到哪兒去了呢?
對此,本報將繼續(xù)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