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范易)日前召開的吳中區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區檢察院檢察長陳飛以PPT的形式,向該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
此次的匯報內容——行政檢察監督工作,是檢察院適應全新形勢重點推進的一項重點工作。近年來,隨著司法和監察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行政檢察監督日益成為檢察院的一項主要職能,行政執法監督的功能和地位凸顯。
2017年8月,根據吳中區檢察院的提議,吳中區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了《吳中區行政檢察監督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暫行規定》實施以來,吳中區檢察院堅持履行行政檢察監督權和服務地方發展相結合的原則,并立足吳中區域特質,圍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領域,進一步強化行政檢察監督,保障了社會公共利益、促進了依法行政。
一年來,吳中區人大常委會持續跟蹤行政檢察監督暫行規定的實施情況,督促檢察機關依法公正行權。同時,創新政府組成部門年度工作監督測評辦法,每年對所有政府組成部門開展一次全方位監督測評,將“依法行政”作為測評的重點內容,將行政檢察監督的數據作為測評政府組成部門是否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據,從而使人大監督與行政檢察監督形成“1+1>2”的監督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