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袁鼎)近日,常熟市出臺《關于試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通知》。自本月10日起,在基本醫療保險領域,家庭成員間將實現共濟互助。
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是指常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可以共濟給正常參加常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者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員。按試行通知規定,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達到3000元的參保人員可作為共濟發起人,每年可將超過3000元以上的部分資金劃轉給一個或多個家庭成員,
年度劃轉限額為5000元;家庭成員可接受一個或多個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家庭共濟,但接受共濟后的本人個人賬戶余額不得超過5000元;共濟后的個人賬戶資金所有權同步轉移,其結轉、繼承等按照常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在具體執行中,接受共濟的家庭成員為享受常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人員的,其共濟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按照常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歷年結余使用范圍的有關規定執行;接受共濟的家庭成員為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人員的,其共濟個人賬戶資金可用于支付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符合醫保結付規定的門診醫療費用以及繳納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共濟個人賬戶資金使用結束后,按規定繼續享受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據悉,家庭共濟成員關系采用個人確認制,參保人員可由本人通過自助服務的方式綁定或撤銷,真實性由參保人員個人負責。自助服務模式將由常熟社保經辦機構確定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