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吳濤)“文具店里賣‘鈔票’,這事真是稀奇了!”近日,有網友爆料稱,只要花1元錢,就能在文具店買到一套外形足以亂真的“錢幣”,這種模仿人民幣的玩具引起了網友的質疑。記者走訪發現,有商家確實在銷售這樣的“錢幣”。
前天晚上,記者在干將路上一家文化用品商店內看到,兒童玩具柜臺里擺放著這種“人民幣”折紙套裝,每套售價1元。打開包裝,每套有13張“紙幣”和2枚“硬幣”。中國人民銀行發行過的5套人民幣,都可以在這里面找到模仿版。其中,模仿第四套人民幣5角、2角、1角的圖樣和兩枚“硬幣”與真幣的大小相差無幾。
與真幣相比,這些“錢幣”用紙粗糙,但顏色跟真幣近似,圖案、編號等要素一應俱全。不同的是,將正面的“中國人民銀行”字樣換成了“兒童錢幣折紙”,每張左下角有“教材備用”四個小字。2枚“硬幣”是塑料制成的,正面上方的“中國人民銀行”字樣換成了“兒童玩具銀行”,也刻有“玩具”“教材專用”等字樣。查看包裝,記者沒有發現這種“錢幣”的生產廠家信息。
據該店營業員稱,這些“錢幣”絕大多數是家長為低齡兒童購買,主要是拿去教孩子認識人民幣。而對于這種“紙幣”的出現,家長們的看法不一。“真錢太臟,孩子拿這些‘紙幣’來認面值,又干凈又不用擔心孩子扯壞。”剛剛買了一袋“錢幣”的一位女士說。家長王女士稱,現在很多孩子使用過真幣,這些玩具太“小兒科”了,她并沒覺得這樣的“錢幣”出現在玩具柜臺里有什么不妥。“關鍵還是要看如何引導孩子,我會告訴他,這個不是錢,只是一種玩具而已。”而家長馬先生則說,他如果發現自己的孩子玩這種玩具錢幣會馬上制止。
昨天上午,記者將此事向中國人民銀行蘇州市中心支行反映。相關工作人員仔細看過照片后告訴記者,根據我國于2004年2月1日實施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九條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禁止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人民幣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禁止制作、仿制、買賣人民幣圖樣。“也就是說,商店出售這種使用了人民幣圖樣的‘錢幣’涉嫌違法。我們將派人對這些錢幣玩具進行調查。如果屬實,會聯合市場管理部門去現場清理。”
新聞延伸
廣東省教育廳思想政治教育處曾專門發文整治“少兒版人民幣”。2009年3月31日,該部門下發《關于查繳“少兒版人民幣”、“少兒八卦玩具”及卡通類非法出版物的緊急通知》,文中稱,“少兒版人民幣”一般尺寸略小,并印有卡通圖案,有的青少年將其作為玩骰子、撲克游戲的籌碼,要求學校配合對此進行查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