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 通訊員 劉云琦)日前,75歲申請執行人黃志祥冒著高溫特地趕到張家港法院樂余法庭,給執行法官送來一封感謝信。
據了解,案件被執行人顧某原結欠黃志祥十萬元已經多年,經張家港法院樂余法庭依法調解后,顧某卻未能主動履行義務。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因顧某的突然下落不明導致執行無果,申請執行人黃志祥漸漸放棄了希望。樂余法庭執行組的干警始終沒有放棄,一直在查找被執行人顧某下落。通過反復做思想工作,顧某的家人為該筆債務進行了擔保,并一次性履行了款項36000元,余款雙方達成每月還款3500元的和解協議。目前,顧某家人正按照協議每月還款,一起原本執行不能的案件在樂余法庭干警們的努力下得到了圓滿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