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吳中公安分局臨湖派出所在“331”專項整治行動中,在位于臨湖鎮界路村前青三組的一民房內發現并搗毀一處非法存儲煙花爆竹的窩點,當場查獲煙花爆竹20余種類,共計1496箱。

民警隨后在吳中區越溪、南區等地先后抓獲涉案嫌疑人兩名,分別為52歲的蘇州市人洪某以及43歲的安徽銅陵人鄧某。 經查,鄧某持有的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已于2017年10月到期,到期后鄧某沒有再補辦相關手續。今年7月23日,洪某與鄧某達成口頭協議,以1萬元的價格將自家民房出租給鄧某,作為煙花存儲倉庫,租期為3個月。當天深夜,鄧某就租用了數輛卡車將1496箱煙花爆竹搬運到該民房。不曾想剛拉進來沒幾天,就被警方查獲。

目前,警方查扣的1496余箱煙花爆竹已全部送至高新區小茅山專用倉庫, 洪某與鄧某因涉嫌非法經營被警方刑事拘留。(蘇報融媒記者 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