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勞動路開店的老板魏先生成了熱鍋上的螞蟻,他的門店開門了3個月卻沒法做生意。
魏老板的店就開在勞動路上,經營著一些跟羊奶相關的食品,3個月前他的店就裝修好等著開張了,可他申請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工商部門一直沒有給他批復。
根據魏老板的說法,他先期已經拿到了營業執照,以為可以開店經營,誰知道工商部門以他店名招牌中帶有“連鎖”二字為由,食品流通許可證一直不予批復。
究竟為什么魏老板的門店招牌中不能帶有“連鎖”二字,今天下午,魏老板當著記者的面,再次撥通了工商部門的電話。
而得到答復的魏老板思前想后也決定,拿掉自己門店招牌上的“連鎖”二字再進行申請。律師表示,個人去申請帶有“連鎖”字樣的執照,工商部門都不會給予通過。
那么開店究竟能不能在店名中加入“連鎖”二字呢,律師表示,除了拿到工商部門的相關執照,獲得相應的經營權限,還要向城管部門報備。
律師姚丹表示,這個需向相關的城管部門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