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 通訊員 鐘俊杰 唐慧玲)四處躲避,偷偷轉賣查封設備,卻遲遲沒有償還申請執行人欠款,原以為“這么做不要緊”,卻不知已然觸犯刑法。近日,“老賴”沈某因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昆山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5年,祝某夫婦通過房產中介相中了犯罪嫌疑人沈某正在出售的一套房產,經過一番協商,雙方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祝某夫婦先支付沈某30萬元的前期購房款,等房子過戶后,再支付尾款。
誰知沈某經營不善,資金虧空,為了應急把祝某夫婦的30萬房款填補了空缺。房子貸款沒有還清,自然也無法過戶。經過一番交涉,沈某答應與祝某夫婦解除合同、退回房款,并還了2.9萬元,至于剩下的費用便沒了下文,于是祝某夫婦向昆山市法院起訴。
經審查,法院依法查封了沈某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的所有物品,價值32萬元,并判決沈某返還祝某夫婦購房款27.1萬元,賠償定金及利息損失、中介費、律師費等。沈某沒有上訴。2015年9月,判決生效,沈某并沒有當回事,一直拖延執行。轉眼幾個月過去,沈某的一些其他債權人聽到風聲,紛紛上門要債。于是,沈某偷偷將法院查封的一款機床以13.2萬元的價格賣給了二手機床商,把查封的汽車也私自作了抵債,一點也沒有用于執行法院判決,損害了祝某夫婦的合法權益。
2017年年底,四處躲債的沈某被公安機關抓獲。2018年6月,案件移送昆山市檢察院。經審查,該院認為,犯罪嫌疑人沈某在人民法院已經查封其機器設備的情況下,將被查封的財產擅自處置且未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屬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行為。故該院因沈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