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富多彩的暑期已經來了。但孩子在輕松享受假期的同時,家長也要拉緊“法律安全繩”。今天(7月11日),姑蘇區法律援助心發布青少年暑期普法案例小貼士,通過一個個發生在身邊的故事,提醒家長們謹防青少年誤入歧途,遠離傷害。
暑期打工結識“帶頭大哥”
黑龍江某技師學校的張某,去年趁放假期間與朋友相約來到蘇州開展暑期實踐鍛煉。一行四人應聘到石路某酒館,替酒館開展送酒業務。在酒館工作期間 ,張某等人結識了“大哥”劉某。劉哥經常帶他們去網吧、棋牌室玩耍,一來二往,張某等人對這位劉哥很是“敬仰”。一天,劉哥約張某等人來到一家棋牌室,聲稱棋牌室老板欠他錢,此次前來就是要給他點顏色,并將車子后備箱里準備好的鐵锨、木棍等工具分給張某等人。張某拿到木棍,跟隨劉哥對著棋牌室一通亂砸。事發后,張某害怕了,買了車票返回黑龍江。警方根據監控等證據材料,很快鎖定了“劉哥”,并順藤摸瓜找到了張某。由于案發時,張某還未滿18周歲,姑蘇區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為其指定了辯護人,目前,檢察院以尋釁滋事定罪提起公訴移送至法院。
法援中心提示:張某來蘇,本意是想通過暑期打工開展社會鍛煉,但奈何其心智不成熟,法治意識淡薄,受人蠱惑,觸犯法律高壓線。在此,法援中心提醒暑期在外鍛煉的青少年與其監護人,強化法治意識,警惕“社會”上的朋友,對違法犯罪的提議嚴厲拒絕。
學會修改網絡數據起貪念
近日,姑蘇區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律師辦理了一件特殊的刑事案件。案件當事人小旭(化名)為未成年人,她僅支付了1元錢,就在某網絡商城成功購買了價值2萬元的名牌化妝品及香水。原來,她平時熱衷于上網。有一次,她與網友切磋技術時,了解到一種可對網上數據進行修改的工具,于是就“活學活用”。事發后,她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觸犯法律,她的家屬也積極代為賠償。但她的行為已對計算機信息系統產生了嚴重破壞。經過援助律師辯護,最終她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法援中心提示:暑假期間,青少年沉迷網絡的情況較為常見,在教育他們健康文明上網的同時,也應及時的將常見的互聯網犯罪進行科普,讓接觸網絡的未成年人能夠更清晰、準確的識別犯罪形態,防止受他人誤導或者因自身法律意識不強而走上迷途。
十歲女童被陌生男子猥褻
近期,援助中心受理了一件未成年被害人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被害的女童李某剛滿10周歲。事發當天,因天氣炎熱,李某母親帶她來到家附近的游泳館消暑健身。就在李某等待母親更衣時,被陌生男子猥褻。
事發后,李某母親立即報警,公安很快將該男子捉拿歸案。經過法院審理,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該事件造成李某身心受損,其家人為平復其創傷,無奈將她送回老家。雖然援助中心快速受理并指派了援助律師,但為其爭取的只是經濟賠償,其心理的創傷和陰影只能留待時間為慢慢沖淡。
法援中心提示:近年來,未成年人遭猥褻、性侵的案件時有發生,此類案件給當事人帶來了巨大的傷害。因此,法援中心提醒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公共場所一定要盡到安全保護義務,尤其是暑假期間,加強對子女安全風險的教育,提高其警惕性,遠離傷害。(蘇報融媒記者 管有明 通訊員 王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