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去飯店應聘服務員,利用給顧客刷卡的便利條件,用事先準備好的信用卡讀卡器竊取顧客信用卡密碼,在全國各地進行違法盜刷,瘋狂斂財20余萬,被害人達10人。日前,姑蘇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某、吳某、江某三人提起公訴。
“尊敬的客戶您好!您尾號4175賬戶9月27日完成消費人民幣20000元。”2017年9月27日一早6時左右,薛女士一打開手機,便收到了一條來自蘇州銀行的短信消費提醒。正當她回想自己何時消費的時候,手機陸陸續續又收到8條消費短信。警惕的薛女士立馬意識到自己可能遇到了騙子,但短信中又沒有電話號碼和相關鏈接,自己又從來沒有將卡和密碼透露過給他人。懷疑真假的她立刻登陸了自己的電子銀行,打開后的結果讓她大吃一驚——卡上的40000多元存款確實不見了,薛女士隨即報了警。
就在薛女士報案后的一個星期內,公安機關前后又接到了9個人的報案,而所反映的情況與薛女士所說如出一轍。通過對受害人的詢問,公安機關發現這些人唯一的共同點就是都在姑蘇區的某連鎖餐飲店消費過,并且付款方式都是刷信用卡。
公安機關立刻對涉案的餐飲店展開了調查,根據監控記錄很快將目標鎖定了店內兩名男性服務員——“陳騰飛”和“鄧進”。據餐飲店的老板描述,這兩個人只在店里做了13天,后來就不見蹤影了,電話也打不通。在隨后偵查人員對這兩人的身份信息進行查證時發現,他們是盜用他人身份證作案。通過調查,公安機關確定了兩人的真實身份,一個叫李某,另一個叫江某,均是來自廣東的90后。通過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入住信息查詢,偵查機關于案發后3個月在常州將江某抓獲,今年3月,另兩名在逃嫌疑人李某、吳某也歸案。
經查,2016年2月,江某隨老鄉李某在蘇州做“克隆卡”生意,就是用假身份去飯店應聘服務員,在客戶刷卡結賬時,把客戶的銀行卡插入自配的小黑盒,將客戶的信息記錄。再通過刷卡機與筆記本相連,通過已經安裝好的軟件工具進入將銀行卡信息導出,隨后進行消費。
“我們的刷卡機是一個黑色的長方形小盒子,跟手掌差不多大。中間有一個刷卡的凹槽,旁邊有個按鈕,按下以后綠燈會亮,代表啟動了。”據嫌疑人江某交代,他與李某在飯店工作時候,都會將這個盒子帶在身上,客人買單時他們會借口去拿pos機,在路上悄悄用機器刷卡記錄信息,趁客戶輸入密碼時將數字默記下來,與卡號對上后發給吳某。
據調查,三人不僅只在蘇州作案,在南京、無錫等地均有相同行為。而作為主刷卡人的吳某,每次完成一單后都會返25%的金額給江某和李某。直至案發,三人共盜刷他人銀行卡總額20萬余元。(蘇報融媒記者 趙晨民 文中人物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