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潛逃三年被捕 主動要向當事人道歉 ?
最近,吳中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嫌疑人盧某犯案后潛逃在外三年。最終,盧某還是難逃法網,被抓了回來。不過,面對民警的詢問,盧某非但沒有抗拒,反而主動要求向失主道歉。

面對檢察官的詢問,站在被告席上的盧某,顯得非常激動,她雙手微顫,在陳述案發經過的同時,不停的向原告的家人說著對不起。
今年3月14日,經過三年的追捕,蘇州警方在四川宜賓的一間出租房內,逮捕了這名涉嫌盜竊的盧某,由于證據確鑿,最終被姑蘇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起訴。
面對民警的抓捕,盧某沒有反抗,反而主動要求找到失主進行道歉,不過,這時她才得知,盜竊案失主張老伯已經去世一年。

根據法律規定,盜竊六十周歲以上的老人財物的,應該酌情從重處罰,不過由于盧某悔罪誠懇,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法院予以了從輕處罰。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法院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一萬元。
鐘點工盜竊雇主數萬元 認罪悔過為時已晚
盜竊嫌疑人被抓獲后,被成功入刑,得到了應有的懲罰。不過,她在法庭上的一番悔罪表現,令人唏噓。那么,盧某為什么會突然主動要求,要向被盜的當事人道歉?
原來,2012年年底,盧某經人介紹來到失主張老伯家做鐘點工。由于年過七旬的張老伯夫妻二人腿腳不便,盧某除了幫老夫妻二人洗衣做飯、打掃衛生,還陪二老下樓散心。沒多久,兩名老人對盧某越來越信任,甚至連銀行密碼告知,讓她單獨去銀行取錢。

盧某平時喜歡打麻將,輸了不少錢,鐘點工的收入根本滿足不了她的賭博需求。為此,她就以自己家中出事急需用錢為由,前后三次向張老伯借錢一共借走2萬5千元,并寫下了欠條。
后來盧某得知張老伯有一張一萬元的存單即將到期,對于張老伯存放物品的地點,盧某了如指掌,于是就偷偷取走了里面的存單和張老伯的身份證和自己寫的欠條,隨后取款逃離蘇州。
此后的三年間,盧某一直隱姓埋名,四處躲藏。直到最近輾轉到四川宜賓時,行蹤暴露被民警抓獲歸案。盧某說,這些年來,她一直覺得對雇主張老伯心中有愧。不過,當盧某向當面道歉贖罪時,張老伯早已過世。(社會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