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市近日出臺《常熟市無業重度殘疾人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進一步貫徹落實支出型貧困家庭精準幫扶的目標,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為此,常熟市將安排660萬元財政專項資金,對無業重度殘疾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進行補貼。
根據《辦法》規定,補貼對象為在常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邊緣重病困難對象救助家庭中,已年滿18周歲未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未在用人單位就業,持有《殘疾人證》且登記為1-2級的重度無業殘疾人。這部分殘疾人員以靈活就業人員方式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按照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最低檔次的繳費標準執行,以解決該類人群因無業而無法參保的困境。根據《辦法》,無業重殘人員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可按照常熟市靈活就業參保人員最低檔次繳費標準的75%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解決因收入低而不參保的困難。無業重殘人員按規定享受其他繳費財政補貼或社會保險補貼的,所享受補貼金額低于上述標準的,按照上述補貼標準予以補足。此外,《辦法》還明確,以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年齡為年限,若保障無業重度殘疾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申請繼續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或者選擇一次性補繳,確保社會保險補貼與養老金無縫銜接,解決因繳費年限不足而陷入養老難的問題。(蘇報融媒記者 袁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