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吳江區檢察院針對3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集中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判處非法盈利額的十倍作為賠償,并在市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據悉,由檢察機關提起食品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這在蘇州尚屬首次。

據了解,該院在辦理該3起案件中,查明張某等5人在售賣的涼皮、米線、面湯中非法添加罌粟,經檢測含有"嗎啡"、"可待因"、"麻黃堿"等對人體有害成分。該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損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除接受刑事處罰外,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018年3月26日,該院對上述3起案件立案審查,并依法履行訴前程序。經督促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起民事公益訴訟,以及在全國性報紙上刊登公告,在法定期限內沒有適格社會組織表示將提起公益訴訟。為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該院遂根據《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近年來,食品安全領域問題頻出,但這些問題往往有‘量大額小’的特點,很多消費者通常選擇自認倒霉。因此,建立公益訴訟制度不僅能有效節約司法資源,也有利于增強公民的維權意識,預防和改善食品安全問題。"該院民事行政檢察科科長許劍峰表示。同時,這也是兩高2018年3月2日發布《關于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司法解釋以來,蘇州首批食品類公益訴訟案件。

據悉,2017年7月1日,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正式寫入《行政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其中,民事公益訴訟的案件范圍為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作為江蘇省公益訴訟試點單位,吳江檢察機關近年來通過督促履行職責、督促起訴、支持起訴、開展公益調查等多種方式,積極建立健全公益訴訟工作機制。一方面,通過完善內部聯動機制,整合辦案資源,形成有效的線索發現評估機制。另一方面,積極爭取區委、人大的領導和支持,主動與環保、市場監管、國土等部門加強溝通協作,設立檢察聯絡室,強化"兩法銜接"機制,推動出臺《蘇州市吳江區行政檢察監督實施細則》等工作制度。

"接下來,我們將進一步出工作重點、轉變司法理念、配強辦案力量,把握好線索收集、調查取證、訴前程序、庭審應對等重點環節的法律監督,切實提升應對公益訴訟的能力,不斷通過這一新的法律監督形式,更好地回應社會關切,為加強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作出更大貢獻。"該院檢察長劉軍表示。【蘇州廣電全媒體記者劉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