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蘇報融媒記者 葉永春)昨天,蘇州高新區網友“古董”對“姑蘇晚報96466”微信說:他們小區附近有了公共自行車站點后,大家的出行更方便了。然而最近她發現,有不少公共自行車被人扔進了河道中,實在可惡,希望有人來管管這事。
“古董”住在高新區陽山花苑小區,有早晨外出散步的習慣。她說,今年5月12日,她在小區附近的河邊散步時,看到河道在清淤,河水也被抽干了。“水沒了,河底的東西都露出來了,居然還有好多公共自行車!”當天她拿出手機拍了照片,原以為這么多人看到后,這些公共自行車很快就會“獲救”。但一天過去了,兩天過去了,這些公共自行車仍躺在河底,“每次散步經過,都看得到”。
昨天早晨,“古董”又去河邊散步,看到河水回來了,將這些公共自行車淹沒了一大半。她擔心隨著河水水位繼續上升,這些公共自行車又被完全淹沒而從此“消失”。她不希望“破壞公共自行車的行為也被河水淹沒”。
昨天上午,在建林路陽山花苑三區門口南側的河道中,還能看到水面上有車籃、車把以及車坐墊,目測有5輛公共自行車。對比“古董”拍到的7輛公共自行車,另外2輛則看不到了。
這些公共自行車為什么會在河里?路過的居民都說是被人扔下去的,
而且扔的次數應該不止一次,但沒有人看到過“作案經過”。在該處河道南側約50米處,是編號“1327”的公共自行車站點,站點的停車樁上只有4輛車。站點旁的幾輛備用車中,也不乏“傷病”的,有的車胎扭曲變形,有的剎車不見了。
記者將這里的情況反映到了“永安行”,客服人員說,會盡快安排調度員到場查看,將河里的自行車打撈上來,再核對車輛信息,并作進一步處理。對于能否通過核對信息找到破壞者,她說難度很大,只能呼吁大家注意保護公共資源。
上海小城(蘇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張玉說,像這樣將公共自行車扔河里的行為,屬于故意破壞公私財物,公安機關可對破壞者作出治安處罰;若破壞的金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還會觸犯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