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資建筑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如果發生變更,不僅要提前備案,還要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預審和審核。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從6月1日開始,政府投資建筑工程變更備案將實施新的管理辦法。近日,市住建局聯合市財政局下發了《蘇州市市級政府投資建筑工程變更備案管理實施細則》。
建筑工程在實施的過程中,受各種因素影響往往會發生變更。比如工程設計圖紙、施工方案、重要材料與設備等等都會發生變更。變更會直接帶來財政資金的增加。新的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加強蘇州市市級政府投資建筑工程變更備案管理工作,規范變更工作程序,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政府投資建筑工程,是指市級政府投資和以市級政府投資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主要包括全部使用財政資金的建筑工程,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或總投資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建筑工程。
細則所涉及的變更包括八類,工程設計圖紙的變更;因建設單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變更;重要材料與設備的改變;施工現場條件等實際情況與勘察報告等技術資料不符引起的現場簽證及變更;工程量清單數量和費用的調整;合同條款的修改或者合同主體的變更;法律、行政法規的調整引起的變更;以及相關政策性文件變化引起的價款變動。
涉及到這八類變更都需提前備案。工程變更將被分為重大變更和一般變更兩種。在處理重大變更時,建設單位需組織技術、經濟等專家召開論證會,對重大工程變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論證,形成專家處理意見,對是否需要變更、如何變更予以明確,最后由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對重大變更事項進行預審,并出具預審建議書,經市住建部門審核通過后方可完成變更備案。(蘇報融媒記者 王英 余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