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傍晚,常熟萬達華府8幢31層樓道內,一輛電瓶車引起火災。幸虧噴淋及時將火潑滅,才沒造成人員傷亡。該電瓶車是租住在3105 室的其中一名租戶左某某所有。左某某說,他于當日凌晨將電瓶車停放在該地方,上午在該地方為電瓶車充電,沒想到傍晚竟起了火。

因涉嫌過失引起火災,左某某于5月2日被常熟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提醒,樓道是安全通道,嚴禁將電瓶車停放在樓道內,更不能將電瓶車停放在樓道內充電,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設想!
我們經常用“萬一”來形容一些小概率事件,就是說“1/10000”的可能性。這個比例看起來很小,但數量一大,小概率事件也會成為必然!
那么數量大到多少算大呢?小魚給大家看一組數據:
據不完全統計,蘇州目前登記在冊的“三合一”場所有3.1萬余家,出租房158.1萬個,電動自行車750萬輛。請注意,這里的數量單位都是“萬”。
生怕有的小伙伴不知道“三合一”,先做個名詞解釋:
消防“三合一”,指人員住宿與加工、生產、倉儲、經營等場所混合在同一建筑內的情況,由于沒有嚴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設施不健全,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群死群傷,危害極大。
“三合一”、群租房、電動車充電這三個是現今最為突出的三類火災隱患。近3年來,蘇州全市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全部由這三類突出隱患引發。
比如電瓶車充電,看起來沒什么:

但是在你一家老小安然入睡的時候,有可能你鄰居停在樓道里充電的電瓶車起火了。門外樓道內,原本唯一逃生之路,現在卻是火光、熱浪,濃煙滾滾——準確說是毒煙,90秒就能奪命!

太可怕了,是吧?你一定也希望這樣的事千萬不要發生,對吧?
那么,一起來做點什么吧——
為了在蘇州全市范圍高質量推進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據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周乃翔,市長李亞平指示要求,今天(5月3日)下午,蘇州市政府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全面動員部署“331”整治火災隱患百日專項行動。
這331是什么意思?
3
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三合一”、群租房和電動車三類隱患
3
要對照執行的任務清單、履職清單和追責清單這三張清單
1
專項行動為期100天(5月5日~8月12日)
有人要問啦,這是要干嘛呢?是不許租房子啦?還是要禁電動車啦?并不是!

這次的專項行動目標很明確,就是消除火災隱患!
行動將通過個體糾違、單位自查、聯合執法、交叉互查等多種方式,開展全面徹底的集中排查整治。具體任務也列出來了,了解一下:
“三合一”場所8個“一律”
1、生產、經營、儲存區與住宿區一律用實體墻分隔
2、居住房屋一律不得違法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
3、違法建筑、違法搭建、門窗鐵柵欄一律拆除
4、住宿區域一律不得違法群租
5、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在室內公共空間停放、充電
6、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律不得占用、堵塞
7、住宿場所一律按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器材8住宿場所一律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
出租房群租房7個“嚴禁”
1、嚴禁出租人、轉租人放任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
2、嚴禁違法建筑和非居住場所出租居住
3、嚴禁擅自改交房屋原有結構、裝修分隔及違法群租
4、嚴禁出租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
5、嚴禁出租房臥室內使用明火
6、嚴禁出租房屋擅自安裝門窗障礙物
7、嚴禁電動自行車在室內公共空間停放、充電
電動自行車6個“決不允許”
1、決不允許生產、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
2、決不允許從非法渠道購買電動自行車及電瓶
3、決不允許私自改裝電動自行車
4、決不允許在不合規地下室停放電動自行車
5、決不允許電動自行車在室內公共空間停放、充電
6、決不允許物業管理單位放任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
行動將成立“331”專項行動督查隊伍,分五個督查組,各組組長均由市公安局部門負責人擔任,市安監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支隊各派成員分別參與。各市、區和鎮(街道、開發區)黨(工)委政府(管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對應成立本地“331”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和工作組,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實行上下一體、整體聯動。
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問題,要堅決及時整改到位。
對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場所和違法違規問題,堅決停產停業停租并落實整改。
對拒不停產停業停租的隱患場所和拒不糾正的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依法處置。
對火災隱患嚴重且拒不整改的責任人,堅決追究法律責任。
對因不落實主體責任而被采取停電停水等措施的房東或“三合一”場所業主,全部納入信用“黑名單”,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順便告訴大家,舉報有獎哦!
“331”專項行動期間還將開展系列舉報活動,市民可通過“12345”政府公共服務熱線和“寒山聞鐘”論壇等渠道舉報投訴, 對投訴在理、舉報有功的熱心市民,會有獎勵。(蘇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