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總工會出臺實施細則,明確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每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基層工會可向全體會員發放,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生活必需品等,發放標準為每位會員每年不超過1800元,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券等。

工會會員生日慰問可發放生日蛋糕等慰問品或蛋糕券,標準為每人每年不超過400元。工會會員結婚、生育,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可給予不超過1000元的慰問品。

工會會員生病住院,基層工會應予以看望,可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慰問金。工會會員去世時,基層工會可給予不超過3000元的慰問金,工會會員直系親屬去世時,可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慰問金。工會會員退休離崗,基層工會可發放不超過1000元的紀念品。

蘇州市總工會宣教部部長張永忠表示,實施細則有利于加強基層工會的財務管理,管好用好基層工會的經費,促進基層工會開展工作。
目前,蘇州全市共建有基層工會2.59萬家,入會會員358萬人左右。【時政專稿 文/《蘇州新聞》顧正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