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早晨,蘇州市政府新聞發布廳發布消息,從三月一號起,《蘇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蘇州市古城墻保護條例》將正式實施。
根據條例,蘇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是歷史城區,具體范圍為蘇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確定的一城(護城河以內的古城)、二線(山塘線、上塘線)、三片(虎丘片、西園留園片、寒山寺片)。這些片區內古建古宅、古樹名木等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都屬于保護對象。

2018年姑蘇區在古城保護示范工程方面,將持續推動平江片區城市設計、研究,并推進管線入地、綜合環境提升和中張家河恢復等工程。今年將完成跨年度實施的8個小區和13條街道的綜合整治,并啟動實施5個小區環境改善提升項目。此外,還將實施老舊區域交通安防環境綜合整治、城中村環境綜合整治、河道截污清水等工程。
根據《蘇州市古城墻保護條例》,明確古城墻為1949年前始建,現存的磚石城墻(包括城門)、土城墻及其遺址、遺跡。蘇州歷史上八個城門,現存胥門、盤門,及 1922年始建的金門。根據條例,從事影響古城墻安全的施工作業、隨意刻畫涂抹、擅自打樁掛線鑿孔等等行為,將面臨最高三十萬元的罰款。
這兩項條例的實施,為建成歷史文化名城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此外,明天起《蘇州市公共汽車客運管理條例》等八項地方性法規,和廢止《蘇州市漁業管理條例》的決定,也將實施。(看蘇州記者 陳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