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起,蘇州就開始實施“禁燃禁放”,今年更是擴大了禁燃禁放的范圍,而且管控的力度也是大大增強。不過,就在這樣的嚴控下,仍然有居民不管不顧,在除夕夜放起了煙花。

除夕晚上7點30分左右,南區派出所民警在巡邏過程中,聽到有刺耳的響聲,再加上飛濺的火星,他們發現招商小石城,一幢樓的7樓陽臺上有人放煙花。

隨后,民警立即敲開了這戶人家的大門。60歲左右的匡某也承認,家里確實燃放了煙花,不過是自己三歲的孫子放的,自己對禁燃禁放的要求也不知情。
對方始終強調,燃放煙花的是自己的孫子,但一個三歲的孩子就能自己點火放煙花?在民警在再三詢問下,匡某終于說出了實情,稱是自己幫孫子點的。
之后,民警在匡某的家里也找出了較多不同類型且尚未燃放的煙花爆竹。根據相關規定,匡某必須到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最終,匡某因違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被處罰款500元,這也是蘇州警方在春節期間開出的首張禁燃禁放罰單。(社會傳真記者 蔣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