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統計顯示,去年全市基層法院新收的P2P網貸案件量,與前年新收案件量相比增加了近六成。昨天,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全市P2P網絡借貸案件審理工作新聞發布會,向公眾發布相關提醒。
P2P網貸(網絡借貸),是指具有借貸意愿的借貸雙方依托互聯網技術,在網絡平臺的幫助下,實現信息交流,確立借貸關系,進而完成資金轉移的新型商業運營模式。
近兩年來,P2P網貸行業憑借其收益高、操作簡便、無抵押等優點發展迅猛。但隨之而來,其準入門檻低、監管不力、信息不對稱等問題也不斷暴露,進而引發借貸雙方及網貸平臺之間的糾紛案件數量也逐漸增加。
據統計,2016年以前,全市僅有零星個案涉及P2P網貸。2016年全年,全市基層法院共受理P2P網貸案件390件。2017年全年,全市基層法院共新收P2P網貸案件622件。
據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沈莉菁介紹,近兩年法院受理的P2P 網貸案件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準入門檻低。P2P平臺主要以整合民間閑散資金為主。與銀行等傳統金融機構相比,準入門檻較低,借助平臺的借款人往往信用等級一般,資金需求量不大。借貸方式快捷是第二個特點。一般情況下,借貸雙方只需在P2P借貸平臺上完成實名認證即可進行投資或借款,并且放款時間快,省去了很多繁瑣流程和條條框框的束縛。隨著目前各大平臺手機APP的普及,P2P借貸方式傳播更為快速,更易吸引有投資及借款需求的年輕人。第三,P2P網貸標的額較小、周期較短。發生爭議后,訴諸法院的案件標的數額也相對較小,借貸本金一般在10萬元以下,并且借款期限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借貸往來呈現出短、平、快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