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發布的《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包括拓展幫扶范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補貼標準等一系列舉措,將助力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激發創新活力和創業能力,營造良好的就業創業環境。這其中,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創就業亮點不少。
一、社保補貼
1.畢業年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按規定給予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2.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對企業繳納社會保險部分給予不超過2年的全額補貼。
二、就業幫扶
1.城鄉低保家庭、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屬于特困人員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可申請享受求職創業補貼。
2.全市每年開發300個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幫扶困難家庭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
3.對登記失業3個月以上的本市生源畢業年度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給予本人一次性臨時生活補貼1000元三、就業見習1.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申請參加就業見習,見習單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見習學員生活補貼,按月統一為見習學員購買綜合性商業保險。
2.見習單位接收見習學員的,財政對見習基地按照每人每月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7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帶教老師按照每人每月150元的標準給予帶教補貼。
四、獎勵補貼
1.企業每年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10人及以上(勞務派遣用工形式除外),且履行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均滿1年及以上的,給予2萬元一次性獎勵補貼。
2.小微企業招用本市戶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且繳納社保滿6個月的,按每吸納1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
3.對見習期滿見習人員留用率一個自然年度內達50%以上,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見習單位,按每留用1人3000元的標準,給予見習單位一次性見習獎勵補貼。
五、創業扶持
1.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蘇高校在校生,參加經認定的創業培訓且合格的,按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
2.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校大學生,在蘇創業并進行商事登記,正常經營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6000元的開業補貼。
3.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在蘇創業并進行商事登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正常運轉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4.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租用場地創業的,給予每年不超過5000元的租金補貼;利用自有房屋創業的,可給予水、電、寬帶等創業基本運營補貼,補貼標準每月不低于200元,租金補貼和運營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5.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以及在校大學生,在蘇創業并進行商事登記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開業3年內吸納本市戶籍的登記失業人員和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并實際繳納1年以上社會保險費的,可按每年每新增帶動1人就業給予3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3年累計不超過10萬元。
6.支持高校畢業生創辦發展前景好的成長型創業企業,對獲得天使投資的創業企業,按照天使投資金額的2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