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昨天,太倉交警查獲一起為逃避處罰而偷換車輛號牌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昨天上午9時許,太倉交警璜涇中隊民警在轄區338省道沙鹿路路口,在對一輛號牌為蘇ELG44×的黑色別克轎車進行違法處理時,意外地發現警務通上竟然查詢不到該車的車輛信息。
后經中隊指揮中心查詢,民警發現號牌“蘇ELG44×”應為一輛五菱牌小型客車所有,但是該車目前處于注銷狀態。民警在對車輛進行檢查時,從這輛別克轎車的后備箱中,找到一塊車號為“浙F60B0×”的號牌。轎車駕駛人張某向民警承認,這塊浙江號牌的車牌,才是黑色別克轎車的真實車牌。
原來,該車輛是張某從浙江抵債拿過來開的,已處于逾期未檢驗狀態。張某一直沒有去驗車,反而隨便掛了其他車輛的牌照,以逃避處罰。
目前,太倉交警對張某逾期未驗車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200元同時駕駛證記3分的處罰;并對張某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00元同時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