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城蘇州網訊 1月11日下午三點多鐘,太倉板橋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有個顧客將自行車停在了一個超市門口,沒有上鎖,被偷了。
民警隨即趕到現場了解情況,這輛車是一輛山地車,是報警人張女士,借的房東的。
民警查閱了周邊監控,發現是一名女子騎走的。后民警根據監控追蹤,發現該女子汽車進入了集宿二區,民警在二區三幢發現了這輛車。而騎走這輛車的陳女士,還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

原來,陳女士是前不久剛從老家來太倉看望兒子,事發當日,想去超市買菜,就跟別人借了一輛車,把車停在了南入口處。進入超市買了菜后,從超市東門出口出來,發現有輛沒鎖的自行車,跟自己的車很相似,就以為是之前騎的那輛車,把車騎了回去。而兩輛車都是一個牌子的,除了顏色有稍許不同,外觀幾乎一模一樣。
民警讓陳女士把騎錯的車連忙騎了回去,陳女士也向張女士賠了不是。(全媒體記者 羅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