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宿慧嫻 北京報道
安徽壽縣的一個政府投資總額達18億元的環保項目有著這樣一條奇怪的招標規定:資產負債率處于55%至70%(含)的得 3 分(滿分),而資產負債率低于55%(含)的只能得2.5分。這一“低負債不及高負債”的條款,引發參與投標方質疑。而除資產負債率外,一些與遴選有實力投資方無關的“科技獎項”條款,也被指意在幫助某特定投標方。
對此,有企業以“該內容為傾向性條款”為由,向采購單位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招標代理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階梯項目咨詢有限公司提出異議,不過未被理會。
國內知名政府采購法務專家、北京市遼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谷遼海,以及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均認為,負債率條款的設置在國內同類型項目中極為罕見。“采購部門在評審中如果設置歧視條款,有悖我國政府采購法第三條的規定,即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谷遼海說。
階梯項目咨詢有限公司陶姓負責人12日向記者表示,他們只負責考察公司是否違法,評分標準系壽縣當地項目領導小組制定。而記者多次致電項目招標人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電話均無人接聽。
奇怪的招標規定
2017年7月22日,壽縣組織召開縣域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PPP項目)實施方案專家會審會議,并于當年11月底正式發布《壽縣縣域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項目(PPP項目)公開招標公告》(下稱“招標公告”)。中國政府采購網公布的信息顯示,該項目預算金額為17.96億元。
招標公告顯示項目改擴建內容包括:改造轉運站8座,新建中型站2座,新建垃圾收集點556個,以及購置電動保潔車、垃圾收集車、后裝垃圾壓縮車、吸污車、掃路車、灑水車、打撈船等機器設備。運營服務范圍包括清掃、保潔、轉運、管護等服務,以及垃圾分類、減量化、資源化利用。
2017年12月15日,該項目公布預中標結果,深圳市龍澄高科技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龍澄公司”)和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第二中標候選人為啟迪桑德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桑德環境)和無錫市金沙田科技有限公司;僑銀環??萍脊煞萦邢薰臼堑谌袠撕蜻x人。
壽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于1月4日在壽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壽縣縣域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項目(PPP項目)中標結果公告》,兩家第一中標候選公司正式中標。
不過,上述結果引發質疑。《華夏時報》記者收到的一份舉報材料顯示,該項目在采購過程中存在不公平競爭行為,設置了多個“傾向性條款”。比如在“企業綜合實力”的評審標準條款里設置: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獲得過省級及以上環衛環保方面科學技術進步獎的得2分;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方參與制定環衛方面國家標準的得1分。
“這個項目是城市環衛運營項目,應選擇有投資實力、運營經驗的企業,是否得過科學進步獎或參與某些標準制定,似乎關系不大。”一位參與投標的企業負責人表示。
桑德環境一位負責人則表示,在中標結果出來后,公司曾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質疑,包括龍澄公司在未取得三項認證的情況下獲得滿分3分顯然存在錯誤。另外,招標機構一直未公布中標方的招標業績,過程和結果都不透明。不過,對方一直未予回應。
記者注意到,《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關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情形中,包括“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以特定行業的獎項作為加分條件”等內容。
對此,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法律顧問張雷鋒曾公開解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是判斷招標文件是否具有傾向性的重要維度。
谷遼海也明確指出,如果相關獎項條款與采購項目無實質關聯,對投資和運營項目沒有正面作用,則涉嫌違反了歧視性規定,形成不正當競爭。
高負債率得滿分?
此外,招標文件關于“企業項目業績”的評審要求也引起質疑。該項按單個項目年合同金額為3000萬元至 5000(含)萬元、 5000萬元至 1(含)億元、 1(不含)億元以上將投標公司分為三檔。在舉報人看來,這與本項目的規模嚴重不匹配,系故意削弱行業大公司的競爭力。
而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招標文件中有關于“財務狀況”的評審要求。文件規定:55%<資產負債率≤70%的得3分;資產負債率≤55%的得2.5分;資產負債率>70%的得2分。這意味著負債越低越不占優勢,反倒是處于中等負債率的公司能夠占據上風。
據悉,該項目在特許經營期內,政府付費將達到18億元。按中標價計算,運營期內政府方年平均總付費約9906.4萬元。
有投標企業對本報記者表示,環衛企業需要每月支付大量人員工資,還有面臨能耗和預備不可預見費用等,超過60%的負債率對于一般企業而言就有一定的風險,更不必說70%的負債率。在宋清輝看來,公司高負債率都會導致償債風險增加,從抗風險角度考慮,最好負債率能維持較低水平。
谷遼海則表示,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考評企業負債率的情形較為少見,按正常理解,政府采購項目能否順利履約和運行應考慮,高負債率意味著高風險,會威脅未來履約,“因此,低負債率得分高可能更為合理。”他說。
2017年壽縣人民政府工作報告顯示,壽縣2016年全年財政收入為12.45億元,其中地方財政收入8.96億元。按照招標公告,壽縣平均每年要拿出其財政收入的近8%投入該項目中,其重要性和受關注度不言而喻。
記者注意到,第一中標人龍澄公司注冊資本為6482萬元,公司法人名叫張涉。天眼查顯示該公司涉7起法律糾紛,其投資的3所公司部分股權尚處于出質狀態。其中的投資公司之一、運城市龍澄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還涉3起法律糾紛。
“招標文件中資產負債率的所占分值很低,這并不是主要的一項。”龍澄公司業務負責人12日對記者表示。而有潛在投標人對記者說,企業的硬實力并非獲得幾個科技獎項或參與與運營管理實戰毫無關聯的標準編制就能決定。“如果運營企業實力不強,將來必然導致項目無法順利開展,從而捆綁地方政府。”
眾所周知,制作招標文件是政府采購活動中的重要一環,直接關系到采購結果的公正性,但在實踐中,評分標準設置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現象卻時有發生。“因條款存在傾向性而發生的投訴每年都有很多,而且屢禁不止。”有政府采購監管處負責人公開表示。在財政部2017年11月發布的首批10個政府采購指導性案例中 ,就有4個案例與評分標準設置違規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