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英)2018年度城區第一批住房保障申請家庭昨天起公示。此次共有13戶家庭通過初審基本符合條件,其中最低收入家庭9戶,低收入家庭4戶。13戶家庭戶籍地都在姑蘇區。
記者同時從市住建局獲悉,我市今年起調整了城區住房保障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其中,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標準線從2100元調整到23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標準線從每月人均3360元調整到3630元。
另外,從今年1月份開始,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保障的購房補貼標準也有所調整,城區經濟適用住房貨幣化保障的購房補貼標準從每平方米5400元調整為每平方米8190元。今后每年將根據上年度市區商品住宅均價的50%對外公布。城區購買共有產權型保障性住房已滿五年的家庭,可按每平方米4079元一次性購買政府所占的全部產權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