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對于無牌摩托車發出逐客令,不予提供加油服務。日前,常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古里中隊的民警查處了一名自作聰明的摩托車主,為了能讓網購的無牌摩托車去加油站加油,竟然從閑魚網購買了一塊假牌蒙混。結果卻因為無證駕駛被交警查處,一下露了餡,交警對這位摩托車主合并處罰款4000元,行政拘留12天。

事發當天,古里交警中隊民警在銀河路青墩塘路口開展交通違法整治行動,許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蘇EX6257的摩托車載著其妻子從古里鎮文學街回暫住地,當行駛至銀河路青墩塘路口時,遇到了正對過往車輛例行檢查的交警,交警要求許某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面對檢查,許某支支吾吾,無法出示機動車駕駛證,稱“車子是好友倪某的”。后經公安查詢,確認許某沒有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而在核查車輛號牌時,民警發現網上登記資料顯示該車主為常熟市沙家浜鎮一名女子所有,車輛使用狀況正常,民警因此懷疑許某所駕車輛套牌。隨即民警將其帶回中隊進一步落實。在中隊里,許某說出了實情,他沒有駕駛證,該車也沒有行駛證。這輛摩托車是自己花了3999元在淘寶網上購得的。案發時因為害怕被交警“處理”,謊稱車子是朋友那借的。車子的號牌也是假的,因為他前去加油站加油,得知加油站的規定沒有號牌的二三輪摩托車不給加油,他又聽說可以從網上買摩托車號牌,于是就從閑魚網上花了75元錢買的了一塊號牌,自己掛到了車上。許某稱,自己知道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是不能駕駛機動車的。而且當時在買車牌的時候,賣家也告訴過他這是假牌,自己也知道這些是違法行為。但在自身利益的驅使下,許某最終選擇明知故犯!

目前,許某因涉嫌偽造機動車號牌、無證駕駛。民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將車輛暫扣,同時對許某處罰款4000元,行政拘留12天的處罰。
交警提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文 徐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