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10點51分左右,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周莊中隊接到一名男子胡某的報警,稱自己駕駛車輛在秀海路為了避讓一輛電動自行車不慎撞上了樹,導致車輛側翻。接警后,民警立即趕往事發地進行現場勘查并了解情況。


到達現場后,民警對該車駕駛員胡某進行簡單的詢問,據其陳述:當時因為去工地有急事,就沿秀海路由西向東逆向行駛至昆山融科公司時,遇到一輛行駛在機動車車道上的電動自行車,為了避讓該車,往右急打了方向,結果剎車都沒來得及踩就直接撞上了樹,導致車輛側翻。胡某在該起交通事故中負事故全部責任,執勤民警根據《法》第九十條、《省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對胡某駕駛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處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文 蔣定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