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8訊(記者張英)據市積分辦消息,2018年積分入學申請將從元旦后正式開始。從2018年1月1日至4月15日(節假日除外),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可以向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為其子女提出積分入學申請。申請僅限1所學校,且只能申請公辦小學一年級和公辦初中一年級。
需要注意的是,已經在蘇州購買住房,并且符合以下情況的流動人口,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①在蘇州市區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并取得房屋產權證,而且房屋產權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監護人),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②在蘇州市區已購房(成套住宅類)且唯一套,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③在蘇州市區已購房,且在當年8月31日前已經能拿房,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如能提供購房合同、全額發票、交房證明、契稅發票等法律文書的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此外,即使已經在蘇州買房,但是是下面這些情況的,仍然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①在蘇州市區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并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監護人,或非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的其他形式共有產權,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②在蘇州市區已經購房,并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性質為非住宅類(商業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須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③在蘇州市區已購房,但當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據悉,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的具體辦法將在2018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中進一步做出明確的規定,請家長們及時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