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吳江區確定了東至運河、南至笠澤路、西至鱸鄉路、北至江興路,面積約4.9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7萬人的禁燃區域;2017年8月1日,《蘇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開始實施;2018年1月1日起,吳江區“禁燃”擴圍,將禁放區域范圍從原來的松陵鎮擴大至同里鎮、黎里鎮、震澤鎮共4個鎮。至此,吳江將實行史上最嚴禁燃令。
處罰嚴 違禁燃放當場罰
2017年1月1日中午,市民周某在松陵鎮交通路上店門口放炮仗,被巡邏民警逮了個正著。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當場對其罰款50元。
2017年1月7日上午8時,松陵派出所民警接110指令,稱有群眾舉報鱸鄉一區8幢有人燃放煙花。民警趕至現場發現,市民單某因搬家燃放煙花兩個。民警到場時,煙花已燃放完畢。民警對單某進行批評教育,同樣也當場對其罰款50元。
從2017年1月1日起,吳江老城區實施禁放煙花爆竹。松陵派出所民警會同鎮政府、社區街道干部,在轄區內廣泛發動,積極宣傳,截至目前,已發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14391份,發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商業主告知書》3361份,發動社會志愿者213名,懸掛宣傳橫幅150條,設置煙花爆竹置換點7個,置換煙花爆竹601件。松陵派出所每日投入35名警力,在禁放區域內實行24小時不間斷巡邏。2017年1月1日至今,該所在禁放區內共查處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39起,處罰39人。
打擊嚴 打好禁放攻堅戰
“要做好禁燃工作,首先要做好源頭管控。目前,松陵城區禁燃區域已沒有一家煙花爆竹零售店。”區公安局治安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戴天瑜表示,經過近一年的“禁燃”,成效初顯,特別是源頭管控方面,早在2016年12月30日,區禁放辦召開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店業主會議,積極引導鼓勵各零售店對剩余煙花爆竹進行回購處置、主動支持配合禁放工作,并按市級標準進行經濟補貼。2017年11月,通過細致的工作,新增禁放區域內的7家零售店也收回許可證。目前,吳江的禁放區域內沒有一家煙花爆竹零售店。
除了管控,區公安部門積極會同安監部門開展節前煙花爆竹市場聯合執法檢查,對全區所有集貿市場、小商品批發市場及其他個體工商戶路邊出攤設點占道銷售的,開展拉網式清理檢查,加強對城郊接合區域的門面房、出租房、空關房,以及可疑車輛的排查。今年以來,共取締非法煙花爆竹銷售攤點21個,查處非法儲存窩點3個,查處1起非法運輸煙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2人,共收繳各類劣質煙花爆竹10余箱。
管控嚴 禁燃管理常態化
今年8月,《蘇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正式實施;2018年1月1日起,除了松陵城區外,黎里、同里、震澤三大古鎮也將加入禁燃隊伍。至此,吳江禁燃面積將達到9.02平方公里。
“我們將嚴格按照‘三級管控’的要求,有效組織黨員干部、公安干警、禁放志愿者,進一步加大禁放區域的巡查管控力度。”戴天瑜說的“三級管控”指的是區、街道、社區三級職責。
除夕夜至元宵節是往年煙花爆竹燃放的集中時段。除夕夜、農歷正月初五,吳江啟動一級禁放管控;春節期間其余時間啟動二級禁放管控。到時,相關部門按照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原則,全面管控禁放區域的燃放行為,對有燃放傾向的市民進行及時勸阻,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市民依法予以處罰。
“禁燃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勞永逸。”戴天瑜表示,接下來,區公安部門將建立健全長效管理工作機制,努力實現禁放管理工作的分工明確化、執法規范化和管理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