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程黎莉)“幸虧朋友告訴我他已經付過車費了,不然我這次行程就要付兩次費了!”昨天,市民熊先生通過微信“姑蘇晚報96466”(微信號:gswbsmjz)告訴記者,19日凌晨,他和朋友使用滴滴出行App叫車,行程很順利,到家以后,車費卻差點出了問題。
當日凌晨約1點,熊先生使用滴滴出行App呼叫了一輛出租車,同行的還有他的朋友。由于熊先生家相對近一些,先行抵達的他在下車前特意叮囑朋友,到家后通知一聲,他會在手機端把費用結掉。不久后,熊先生收到朋友的信息,得知朋友已經現金支付了車費,并拿了發票,讓其不用再另行支付。
“我打開App,發現里面顯示有未支付的訂單。然后馬上打電話給司機,他說忘記點‘已收現金’,馬上去點。”熊先生詢問朋友,是否在支付現金時提醒過司機要將訂單處理掉,朋友確認當時再三和司機強調過。“好在我沒有開通免密支付,不然豈不是行程結束我賬戶又要自動付一次車費!”雖然最終司機處理掉了訂單,但熊先生回想起來依舊覺得這里面可能有漏洞。
呼叫滴滴網約車是否可以現金支付?支付過后如遇到熊先生那樣的情形該如何處理?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撥打了滴滴出行的客服熱線。接線客服向記者表示,滴滴一般采用手機支付。只有加入滴滴平臺的出租車才同時支持現金支付。乘客使用滴滴出行App呼叫出租車,抵達目的地后如選擇現金支付,乘客應注意滴滴出租車司機是否點擊“已收現金”結束訂單。一旦沒有結束訂單,就會影響乘客下次叫車。
客服還介紹了另一種情況。個別滴滴司機,雖然開的不是出租車,但也會采取現金收費的方式。這種方式平臺是不支持的。所以,乘客盡量不要采取這一方式,以免受到損失。
客服建議,如果采用現金支付,出現司機收取車費后卻沒有將訂單結束的情況,請乘客及時聯系客服,平臺將核實后聯系司機,做進一步處理。
尚韜律師事務所顧律師表示,滴滴出行的乘客下單后司機搶單一旦成功,就相當于形成了服務合約。約定的內容應遵守滴滴平臺的相關條款,司機有義務在付款后及時處理訂單,如因此對乘客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