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趙晨民)近日,昆山法院審理了一起生命權糾紛案件,家住張浦的劉先生突然身體不適,便請僅具有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李醫生來家里治療,沒想到四天后便去世了,劉先生家人認為李醫生治療不當,便把其訴至法庭。
家住張浦的劉先生事發當晚突然感到身體不適,四肢乏力,于是就請僅具有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的李醫生來家里為其看病。李醫生來到劉先生家中,為劉先生進行了輸液治療。在掛水三天后的第四天早上,劉先生被妻子發現嘴角有沫,呼喊無應,隨后被送往醫院急救,后因搶救無效,劉先生死亡。劉先生的家屬悲痛欲絕,認為是李醫生的治療有問題,才造成劉先生去世,因此,起訴至法院,要求李醫生進行相應的賠償。
法院審理過程中,委托第三方司法鑒定機構對李醫生的診療行為與劉先生死亡之間的因果關系及李醫生的過錯程度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為:劉先生患有重癥冠心病,并發心肌梗死、心臟破裂、出血致急性心包壓塞而死亡,由于發病后未能得到及時正規的治療導致病情惡化,加速了死亡。因此,患者劉先生本身存在一定的過錯,而李醫生作為一名醫務工作者,未及時告知患者去醫院就診,在沒進行任何輔助檢查的情況下,就自行輸液治療,有20%的過錯。
法官根據鑒定機構意見及李醫生作為一名醫生的過錯程度,判定李醫生承擔20%的責任。劉先生的家人因劉先生去世,各項損失共計91萬余元,李醫生承擔18萬余元。
法官說法:生病后不能及時通過正規的途徑得到治療,很容易加速病情的惡化。本案中,死者劉先生對自己的冠心病病情未引起足夠的重視,只是讓醫生來家里治療。而本案中的李醫生,作為一名醫務人員,沒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導致悲劇的發生。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生病了就應第一時間去正規醫院接受檢查并治療,切勿因小失大釀成悲劇。(本文感謝昆山法院 黃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