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 攝影 朱麗艷)日前,張家港交警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意外發現肇事車輛是一輛超級“拉風”的四輪“沙灘車”。而這輛車沒領取、也不可能領取相關牌照、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
事發當天上午,張家港市鳳凰鎮某路口,發生一起“沙灘車”追尾轎車的兩車事故。當時轎車正在右轉彎,“沙灘車”徑直撞了上來。事故造成“沙灘車”當場側翻,“沙灘車”駕駛人薛某也受了點傷。張家港鳳凰中隊民警根據現場調查情況,認定雙方負同等責任。
同時,民警也表示,這輛“沙灘車”雖然外觀很酷,但它是無法取得機動車牌照的。這輛外觀像玩具車的“沙灘車”靠汽油驅動、并且是雙排氣孔,行駛起來也有一定速度,沒有后視鏡和安全防護,上路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這樣的“車子”在交警部門是上不到牌照的!據此,交警依法對薛某駕駛無牌車輛上路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交警提醒: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機動車必須在國家工信部機動車產品公告目錄范圍內的才可以上牌。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違者將受到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