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由吳江區水利局獲悉,吳江區河長辦結合省、市文件要求,決定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河湖“三亂”專項整治行動,對各地發現的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并確保明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據悉,近百條河(湖)列入市區級重點整治名單。
“亂占”主要是指違法占用河湖管理范圍,包括圍湖造地(田)、擅自圍墾河道行為;非法采砂、取土;非法圈圩種植(養殖),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或者高桿植物的行為。“亂建”是指違法建設涉水建筑物,包括違法建設妨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等行為;擅自建設臨河湖、跨河湖、穿堤工程設施行為;不按照許可規劃建設涉水項目行為。“亂排”指違法向水體排放廢污水、傾倒廢棄物,包括非法取水、擅自設置排污口、排放未經處理或處理未達標的廢污水等行為;非法侵占飲用水水源地行為;在河湖管理及保護范圍內傾倒、堆放、填埋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等行為。河湖亂占、亂建、亂排等“三亂”問題不僅侵害河湖水利工程安全,更危害河湖生態健康。
此次專項行動的整治對象主要為列入省政府批準的《江蘇省骨干河道名錄》和《江蘇省湖泊保護名錄》中的河道、湖泊以及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其中,太湖、太浦河、江南運河、白蜆湖等11條河湖為市級重點整治對象,長圩港、牛長涇、新路港、鶯脰湖等80余條河湖為區級重點整治對象,其余鎮村級河湖可由各區鎮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為重點整治對象。
按照整治要求,2018年1月起,區河長辦將著手制訂區級重點河湖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報區政府批準后實施,鎮、村級重點整治對象由鎮河長辦制訂實施方案。按照分類處理建議,屬輕微違法行為的,各地督促整改責任人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對于必須立案查處的,則明確主要辦案人員,落實查處責任,2018年底前依法查處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