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鄒強 通訊員 史沈)市民何某花5000元從某寵物店買到一條“博美”寵物犬,然而在回家飼養過程中,他發現這條“博美”寵物犬長得太大了,這與“博美”小型犬的特征不符。這究竟是怎么回事?日前,吳中法院調解處理了這樣一起消費者權益保障糾紛。
今年3月,市民何某來到某寵物店,看中一條“博美”寵物犬,非常喜歡。于是,他花了5000元,從寵物店老板手中買下這條“博美”。回家后,何某精心照料這條愛犬。然而,隨著“博美”的一天天長大,何某發現,愛犬的體重達7.5公斤,肩高38厘米,這與“博美”小型犬的特征不符。
何某懷疑自己購買的犬只并非“博美”品種,于是請來多名獸醫辨認。獸醫們都認為何某購買的犬只,并非“博美”品種。于是,何某將某寵物店告到法院,要求寵物店返還其價款5000元。
法庭上,被告寵物店認為,涉訟犬只確實是“博美”犬。何某買到的犬只,出現體型偏大、體重偏重等情況,是極個別的情況,屬于犬只基因問題,店方對此無法控制,所以不應承擔相應責任。
審理中,法官向動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相關調查。結合本案其他證據,法官認為,被告作為商家,應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所以應對涉訟寵物犬出現的體重偏重、肩高偏高、體型偏大等情況承擔相應責任。通過釋法明理,原被告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由某寵物店返還何某價款2500元、涉訟犬只由何某繼續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