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公安廳、江蘇省見義勇為基金會聯合出臺獎勵辦法,并通知各地見義勇為組織,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對省內見義勇為行為人員及時發現提供重大案(事)件情報線索,及時制止重大惡性犯罪,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在有效避免發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廣大人民群眾,進行一事一獎,最高獎勵 10 萬元。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獎勵辦法中明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其情節和貢獻大小給予獎勵:及時發現舉報重大犯罪案件在逃人員、重大現行案件犯罪嫌疑人,預防制止重大惡性犯罪的;及時發現報告報復社會和他人、有效預防嚴重暴力犯罪的;及時發現舉報網上網下購買危險物品、準備作案材料工具情報線索,有效預防重大案(事)件的;及時發現控制可能襲擊校園師生人身安全、有效預防制止校園嚴重暴力犯罪行為的;及時制止、有效控制正在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行為,避免重大人員傷亡等惡性后果的;及時發現道路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效防止重大案(事)發生的。
對上述事跡特別突出的報請省政府授予榮譽稱號,并獎勵 10 萬元。對因見義勇為而受傷致殘的,視情發放康復補助金 1 萬元至 10 萬元。辦法強調,上述見義勇為行為實行即時獎勵,發現一起,獎勵一起。
江蘇省見義勇為基金會辦公室負責人告訴現代快報記者,獎勵辦法實施以來,全省各地涌現出了一批見義勇為人員和事跡。7 月 23 日,泰州市姜堰分局根據群眾舉報,及時查處該區姜官路一黑加油站,抓獲 2 名犯罪嫌疑人,查獲油桶 25 個、汽油 400 升。省基金會對該名舉報群眾進行了表彰,發放獎金 1 萬元。9 月 20 日,一輛小轎車在南通市百花加油站發生自燃,2 名加油站員工及時將火撲滅,消除了爆炸隱患。當地基金會對上述有功人員進行了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