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晚報》根據國家旅游局發布的數據,八天長假期間旅游市場將接待7.1億人次,意味著超過一半的國人為避開人山人海將走出家門或國門外出旅游度假。記者日前采訪及梳理發現,一些游客在出境跟團游過程中遭遇“人在囧途”,權益受損的同時面臨維權難的尷尬,那么長假出境跟團游到底該如何避開消費陷阱?
經歷過一次體驗感極差的跟團出境游后,在昆明某學校工作的張嫻決定以后出去都選擇自由行。去年端午節期間,張嫻報團參加越南峴港4天3晚游,“當時覺得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產品與價格都比較合適,而且參團的話,交通和住宿也會比較省心。”但到達當地后,地接社變相強迫消費和購物讓張嫻十分無奈。“導游把我們帶到一個偏僻的購物店,進店后服務員各種慫恿,買了的導游就給好臉色,不買的導游一路上對你態度很差。”張嫻說,無奈之下,她只好花1000多元買了兩個枕頭。“雖然當地的免稅商品的確價格相比境內低廉,但是真假無法辨別。”
記者近日采訪發現,一些“跑路”旅行社以“交押金送旅游”等形式變相從事不合理低價游,不少消費者繳納幾萬元至幾十萬元不等的“押金”,期待著每年以“收益”形式出境游,卻在旅行社失聯后損失巨大。
一位旅游管理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一些業內受訪者指出,東南亞、日本等地因人氣高,最容易成為地接社從游客身上“薅羊毛”的目的地。“與國內存在的旅游亂象相同,境外目的地地接社導游也存在從購物店收取回扣的情況。”一位出境游領隊告訴記者,以泰國為例,隨團游行程中安排的珠寶中心、乳膠中心、鱷魚皮具店等購物場所都會是導游帶團前往的,反而像是大皇宮這樣標志性的景區,游覽時間很短。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孫文杰認為,消費者與旅行社簽訂相關合同后,如出現旅行社以及地接社強制購物或變相強制購物的行為,消費者可通過拍照、錄像等相關方式取證。回到國內后,可依照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維權。如在境外出現被限制人身自由、對人身進行威脅或傷害的情況,也可與中國駐外使領館取得聯系。
湖北大學副教授胡道華說,游客在出境前也需對旅行目的地的法律法規適當提前做些了解,對當地風俗習慣做一些“攻略”,化被動為主動,避免輕易被忽悠。此外,旅行中游客與當地居民的社會文化沖突也值得重視。一些國家自駕游交通規則、交通標識與國內不一樣,旅行社加強行前教育的同時,游客也要加強自身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