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駕駛員蘇某因變造機動車號牌,涉嫌違法,2017年9月19日被徐州睢寧交警大隊城區中隊民警處以罰款5000元,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早在2015年11月26日晚上21點05分,蘇某駕駛原車牌魯Q的小型轎車來徐州市睢寧縣辦事,為了躲避路途電子監控設備的拍攝違章,他用自己花20元錢買來的和車牌顏色一樣的阿拉伯數字磁鐵片貼在自己的車牌上,把數字7磁鐵片號牌貼在數字8上面,開始了上路行駛,一路都沒有被發現。而當行駛至京福縣(104國道)864公里200米睢寧縣古邳鎮處時,被睢寧交警大隊指揮中心監控攝像頭抓拍并記錄下來。
時隔兩年后,隨著該轎車年審日期的到來,睢寧交警大隊通知駕駛員蘇某前來處理那個違章。民警經了解,駕駛員當初在山東省蒼縣某洗車場20元購買的號牌磁鐵,一直沒敢使用,那次出來辦事,出于僥幸心理拿出來試試,不料這一試就導致了涉嫌違法。
2017年9月19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相關規定,駕駛員蘇某被睢寧交警大隊處以5000元罰款,并處以5日行政拘留。